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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償義務機關有爭議函範本--移送法制局

賠償義務機關全銜  函 


受文者:
發文日期:
發文文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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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主旨:有關○○○君請求國家賠償案,因賠償義務機關有爭議,爰移請  貴局簽請本府確定之,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國家賠償事件處理要點第5點規定辦理。
二、按本府國家賠償事件處理要點第5點規定:「不能確定賠償義務機關或賠償義務機關有爭議時,應由第一次收文機關通知相關機關檢附佐證資料表示意見後,簽具彙整意見,函送法制局簽請本府確定之。」
三、查本件國賠案因賠償義務機關有下列爭議,爰敘明具體理由及法令依據,移請  貴局簽請本府確定賠償義務機關:
 (一)管轄權爭議所在:因……。
 (二)受移送機關之意見:……。
 (三)賠償義務機關應為○○局(處)之具體理由及法令依據:
   1、……。
   2、……。
四、檢附○○○君國家賠償請求書及附件正本乙份。 


正本: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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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04-25
  • 發布日期: 2013-11-1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 點閱次數: 4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