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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務人收到本府各機關開立之裁處書應如何繳納罰鍰?

一、本府民政局等19個機關之行政罰鍰案件,依照罰鍰金額的大小,可分別透過不同管道繳納罰鍰更便利,分別如下:
(一)繳納罰鍰金額2萬元以下,可利用多元管道繳費機制,持繳費單就近至7-11、全家、萊爾富及OK便利商店等各大超商繳納。
(二)繳納罰鍰金額2萬元以上,則可以透過ATM自動櫃員機或至臺灣銀行、農會及郵局或全國繳費網等代收機構繳納罰鍰。
(三)行政罰鍰案件多元管道繳納方式說明網址:https://aesearch.taichung.gov.tw/tbrf_opendata/multiple.jsp
以上可利用「行政罰鍰案件多元管道繳納機制」之機關計有:
法制局、民政局、財政局、教育局、經濟發展局、建設局、交通局、都市發展局、水利局、農業局、觀光旅遊局、社會局、勞工局、消防局、衛生局、文化局、地政局、新聞局、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等19個機關。

 

二、另外,自105年12月15日起,除文化局及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外,其餘16個機關均可透過下列2種方式進行線上繳費:
(一)晶片金融卡轉帳:需自備讀卡機,每筆交易手續費金額為15元。(詳細說明及注意事項)
(二)信用卡繳費:手續費依各發卡銀行而定。(詳細說明及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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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0-11-17
  • 發布日期: 2020-11-1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 點閱次數: 3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