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府民政局等21個機關之行政罰鍰案件,依照罰鍰金額的大小,可分別透過不同管道繳納罰鍰更便利,分別如下:
(一)繳納罰鍰金額3萬元以下,可利用多元管道繳費機制,持繳費單就近至7-11、全家、萊爾富及OK便利商店等各大超商繳納。
(二)繳納罰鍰金額2萬元以上,則可以透過ATM自動櫃員機或至臺灣銀行、農會及郵局或全國繳費網、信用卡等代收機構繳納罰鍰。
(三)行政罰鍰案件多元管道繳納方式說明網址:https://aesearch.taichung.gov.tw/tbrf_opendata/multiple.jsp
以上可利用「行政罰鍰案件多元管道繳納機制」之機關計有:
民政局、財政局、教育局、經濟發展局、建設局、交通局、都市發展局、水利局、農業局、觀光旅遊局、社會局、勞工局、消防局、衛生局、文化局、地政局、新聞局、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秘書處、警察局(限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案件)、運動局等21個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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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務人收到本府各機關開立之裁處書應如何繳納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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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3-20
- 發布日期: 2020-11-1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 點閱次數: 3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