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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聲請債務、繼承、房屋漏水、車禍等糾紛之調解?

1.依鄉鎮市調解條例第1314條管轄規定,向對造住居所之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聲請,繼承事件倘繼承人有數位,且住居所不在同一鄉鎮市區者,可得全部繼承人同意向其中一人之住居所調解委員會提出聲請。

2.填寫調解聲請書。

3.依聲請調解事件,分別提出「借據或票據」、「被繼承人除戶謄本、遺產清冊及全部繼承人戶籍謄本」、「建物權狀影本、漏水管線位置圖或照片、漏水施工估價單」、「交通事故鑑定報告、醫療費用收據、醫療診斷證明書影本」等各項證明文件。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1-07-20
  • 發布日期: 2021-07-2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 點閱次數: 18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