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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種案件得向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請調解?

一、依政府採購法第85條之1及採購履約爭議調解規則第2條規定,廠商因辦理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辦理政府採購案件,與機關因履約爭議未能達成協議者,得向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請調解。

二、調解申請書相關書表格式,得至「臺中市政府法制局全球資訊網-機關業務-採購申訴及履約爭議-履約爭議調解書表格式」項下下載利用。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1-11-16
  • 發布日期: 2021-07-2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 點閱次數: 2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