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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訴願決定經提起行政訴訟案件月報表(本府所屬各機關提報格式)

填表說明:

(一) 本府訴願決定經提起行政訴訟之案件(限於本府訴願審議委員會所作成訴願決定之案件),原處分機關(即被告機關)應於每月10日前填報本月報表,並以公文檢附月報表函送本府法制局。未有訴訟案件之機關,可免送月報表。
1、原處分機關應指派1人為月報表之填報人及對外聯絡人,並負責彙整各科室有關之訴訟案件進度情形。
2、本報表於102年12月份起按月填報,請各機關第1次填寫本報表時應將目前仍繫屬在行政法院之訴訟案件(指尚未判決確定或未撤回者)明細全部臚列。

(二) 「訴訟進度及情形」欄,應填列行政法院(區分為臺中高等行政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最高行政法院)受理之案號、判決日期及判決結果。如案件經提起上訴,應繼續按月填列至該案已判決確定或撤回。

(三) 「結案別」欄,應視辦理情形填列「未結案」、「判決確定」、「撤回」,如已判決確定或撤回,次月起該案件無庸再填報。

(四) 「新收或舊受」欄,凡訴訟案件未曾填報過者,屬「新收」,已填報過之案件,為「舊受」。

(五) 填表參考範例:

訴願案號

訴願人(即原告)

案由

起訴日期

訴訟進度及情形 (案號、判決日期、結果)

結案別

新收或舊受

備註

1020701

張大同

空氣污染防制法

102.01.01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102年度訴字第1799號

審理中

未結案

新收

 

1021005

李小名

建築法

102.03.05

102.10.11臺中高等行政法院102訴字第122號判決「原告之訴駁回」,原告未上訴。

判決確定

舊受

本筆於下個月月報表中即可無庸再填列。

1010123

正直有限公司

醫療法

101.07.11

101.10.10臺中高等行政法院101訴字第301號判決「原告之訴駁回」。

101.12.1訴願人上訴

最高行政法院101年判字第550號審理中

未結案

舊受

 

1010112

勇敢股份有限公司

地價稅

101.05.28

101.9.30臺中高等行政法院101訴字第500號判決:「原告之訴駁回」

101.11.1訴願人上訴

102.02.01最高行政法院101年判字第330號判決「原判決廢棄發回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102訴字第1500號審理中

未結案

舊受

 

1021110

王小美

市區道路條例

102.04.01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102年度訴字第3500號

撤回

舊受

本筆於下個月月報表中即可無庸再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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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0-11-13
  • 發布日期: 2018-07-2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 點閱次數: 4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