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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103年第20次會期會議記錄

臺中市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103年第20次會期會議紀錄


壹、 開會時間:103年12月12日上午9時0分
貳、 開會地點:本府10樓法制局會議室         
參、 主席:林主任委員月棗請假,張主任委員本松代理
肆、 出席人員:如簽到單 ( 詳卷 )
伍、 審議案件:


討論案:


1、訴願人○○股份有限公司因建築法事件,不服本府都市發展局處分,提起訴願案。(案號1030842)
決議:原處分撤銷,由原處分機關於收受決定書之次日起60日內另為適法之處分。
理由:如法制局意見。


2、訴願人○○○(即○○○養生館)因建築法事件,不服本府都市發展局處分,提起訴願案。(案號1030932)
決議:關於103年10月9日中市都管字第10301658441號行政裁處書關於補辦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部分撤銷;其餘訴願駁回。。
理由:如法制局意見。


3、訴願人○○○因土地重測事件,不服本府地政局處分,提起訴願案。(案號1030806)
決議:訴願不受理。
理由:如法制局意見。


4、訴願人○○○因申請更正地上權登記事件,不服本市大里地政事務所處分,提起訴願案。(案號1030859)
決議:原處分撤銷,由原處分機關於收受決定書之次日起90日內另為適法之處分。
理由:如法制局意見。


5、訴願人○○○因土地更正編定事件,不服本市大里地政事務所處分,提起訴願案。(案號1030756)
決議:民國102年10月8日里地四字第1020012310號函及民國102年10月31日里地四字第1020013215號函訴願不受理;其餘原處分撤銷,由原處分機關於收受決定書之次日起30日內另為適法之處理。
理由:如法制局意見;惟理由部分酌修。


6、訴願人○○○因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事件,不服本府警察局處分,提起訴願案。(案號1030906)
決議:訴願不受理。
理由:如法制局意見。


7、訴願人○○股份有限公司因請求借道通行事件,不服本市生命禮儀管理所處分,提起訴願案。(案號1030869)
決議:訴願不受理。
理由:如法制局意見;惟理由部分酌修。


8、訴願人○○○因低收入戶資格認定事件,不服本府社會局處分,提起訴願案。(案號1030834)
決議:訴願駁回。
理由:如法制局意見;惟文字部分酌修。

9、訴願人○○○因托育費用補助事件,不服本府社會局處分,提起訴願案。(案號1030877)
決議:原處分撤銷,由原處分機關於收受決定書之次日起60日內另為適法之處分。
理由:如法制局意見。


10、訴願人臺中市私立○○○托嬰中心因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事件,不服本府社會局處分,提起訴願案。(案號1030938)
決議:原處分撤銷,由原處分機關於收受決定書之次日起60日內另為適法之處分。
理由:如法制局意見;惟理由部分酌修。


11、訴願人○○實業有限公司因空氣污染防制法事件,不服本府環境保護局處分,提起訴願案。(案號1030780)
決議:原處分撤銷,由原處分機關於收受決定書之次日起60日內另為適法之處分。
理由:如法制局意見。


12、訴願人○○○因空氣污染防制法事件,不服本府環境保護局處分,提起訴願案。(案號1030867)
決議:原處分撤銷,由原處分機關於收受決定書之次日起30日內另為適法之處分。
理由:如法制局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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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04-25
  • 發布日期: 2015-03-0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 點閱次數: 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