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說明:
(一) 本府訴願決定經提起行政訴訟之案件(限於本府訴願審議委員會所作成訴願決定之案件),原處分機關(即被告機關)應於每月10日前填報本月報表,並以公文檢附月報表函送本府法制局。未有訴訟案件之機關,可免送月報表。
1、原處分機關應指派1人為月報表之填報人及對外聯絡人,並負責彙整各科室有關之訴訟案件進度情形。
2、本報表於102年12月份起按月填報,請各機關第1次填寫本報表時應將目前仍繫屬在行政法院之訴訟案件(指尚未判決確定或未撤回者)明細全部臚列。
(二) 「訴訟進度及情形」欄,應填列行政法院(區分為臺中高等行政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最高行政法院)受理之案號、判決日期及判決結果。如案件經提起上訴,應繼續按月填列至該案已判決確定或撤回。
(三) 「結案別」欄,應視辦理情形填列「未結案」、「判決確定」、「撤回」,如已判決確定或撤回,次月起該案件無庸再填報。
(四) 「新收或舊受」欄,凡訴訟案件未曾填報過者,屬「新收」,已填報過之案件,為「舊受」。
(五) 填表參考範例:
訴願案號 |
訴願人(即原告) |
案由 |
起訴日期 |
訴訟進度及情形 (案號、判決日期、結果) |
結案別 |
新收或舊受 |
備註 |
---|---|---|---|---|---|---|---|
1020701 |
張大同 |
空氣污染防制法 |
102.01.01 |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102年度訴字第1799號 審理中 |
未結案 |
新收 |
|
1021005 |
李小名 |
建築法 |
102.03.05 |
102.10.11臺中高等行政法院102訴字第122號判決「原告之訴駁回」,原告未上訴。 |
判決確定 |
舊受 |
本筆於下個月月報表中即可無庸再填列。 |
1010123 |
正直有限公司 |
醫療法 |
101.07.11 |
101.10.10臺中高等行政法院101訴字第301號判決「原告之訴駁回」。 101.12.1訴願人上訴 最高行政法院101年判字第550號審理中 |
未結案 |
舊受 |
|
1010112 |
勇敢股份有限公司 |
地價稅 |
101.05.28 |
101.9.30臺中高等行政法院101訴字第500號判決:「原告之訴駁回」 101.11.1訴願人上訴 102.02.01最高行政法院101年判字第330號判決「原判決廢棄發回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102訴字第1500號審理中 |
未結案 |
舊受 |
|
1021110 |
王小美 |
市區道路條例 |
102.04.01 |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102年度訴字第3500號 |
撤回 |
舊受 |
本筆於下個月月報表中即可無庸再填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