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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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合格者,本局將擇優舉行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二) 僱用期限: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為止。 (三) 經審查資格符合人員,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合者將不予通知。徵才資料恕不退件,重要個人文件請用影本。 (四) 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五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 月薪資約新臺幣38,948元。 (六) 對於本職缺有任何疑義,請洽臺中市政府法制局聯絡人:張小姐,聯絡電話:04-22289111#23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