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應用(閱覽、抄錄、複製)檔案程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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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程序 | 說明 |
1、先詳閱相關規定 | 欲申請應用本局檔案者,請洽本局承辦人員索取書面資料,或於本局檔案應用專區下載書表,並參考申請流程及收費標準等相關規定。 |
2、查詢檔案目錄 | 請至機關檔案目錄查詢網檢索資料,並查明檔案名稱及檔號。 |
3、填寫應用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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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本局檔案者,應填具檔案應用申請書,以書面載明下列事項: (一)申請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電話、住(居)所、身分證明文件字號。如係法人或其他設有管理人或代表人之團體,其名稱、事務所或營業所及管理人或代表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電話、住(居)所。 (二)有代理人者,其姓名、出生年月日、電話、住(居)所、身分證明文件字號;如係意定代理者,並應提出委任書,如係法定代理者,應敘明其關係。 (三)申請項目。 (四)檔案名稱或內容要旨。 (五)檔號。 (六)申請目的。 (七)本局之檔案應用,以提供複製品為原則,有使用檔案原件之必要者,應載明其事由。 (八)申請日期。 |
4、申請書之送達方式 | 請將填妥之申請書持送(或郵寄)本局(地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10樓)收文辦理。 |
5、應用審核結果之通知 | 本局將於收文後30 日內儘速將審核結果以掛號郵遞或其他適當方式通知申請人,再約定應用時間。 |
6、繳交費用 * 請詳閱「檔案閱覽抄錄複製收費標準」 |
應用本局檔案須依「檔案閱覽抄錄複製收費標準」繳交費用,並由本局開立收據。 |
7、檔案應用服務處所開放時間 | 本局檔案應用服務處所開放時間: 每週一至週五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國定及例假日不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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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應用服務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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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便民服務,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03-03
- 發布日期: 2020-08-1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 點閱次數: 1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