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償義務機關全銜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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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有關○○○請求國家賠償乙案,因屬於超額賠償案件,爰檢具具體意見及相關卷證請貴局提本府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委員會審議,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國家賠償事件處理要點第9點規定辦理。
二、查請求權人○○○因○○○事件受有損害,於○年○月○日提出國家賠償請求書,請求賠償新台幣(下同)○○○元。
三、案經本局(處)調查事實後,於○年○月○日召開國家賠償小組會議決議認有賠償責任,經核算應賠償金額為○○○元,逾本局(處)得逕行決定之賠償金額,是依前揭規定函請貴局提本府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委員會予以審議。
四、檢附○○○請求國家賠償全案卷宗影本乙份。
正本: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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