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機關業務 > 國家賠償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應備書件

項目 應備書件名稱 份數 法令依據 備考
1 賠償請求書 1 國家賠償法第十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十七條 自行檢附
2 身分證明 1   如以法定代理人身分代理本人提出者,請檢附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或其他證明以確定當事人是否適格
3 損害證據 1   如交通事故報告表或汽車肇事鑑定書或支出殯葬費,醫藥費等單據或其他證據
4 委任書 1 國家賠償法施行細則第七條 未委任代理者,免附。

 

申請書表:

  1. 國家賠償請求書
  2. 委任書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7-10
  • 發布日期: 2011-07-2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 點閱次數: 5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