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府訴願審議委員會106年第4次會期業於106年02月17日下午增開審議會議,繼續審理同日上午會議提案未審查完畢之案件,已審畢40件訴願案,除3案決議原處分撤銷(含部分撤銷)、1案速為處分外,其餘議案均經決議訴願駁回(含訴願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