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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理心 人間有溫情 外埔區調解會洪景元調解委員

外埔區調解會洪景元調解委員
外埔區調解會洪景元調解委員

10多年前我自大甲高工庶務組組長一職退休。在一次因緣際會下,得知公所當時正在辦理臺中縣、市合併後第一屆調解委員的遴選活動,遂萌生服務地方、回饋社會的理念,並報名參與遴選,幸獲聘任為調解委員,至今已逾14年。任職期間,我始終秉持熱忱服務鄉里之精神,積極協助民眾化解紛爭,使許多原本可能進入冗長訴訟程序的案件,得以透過調解圓滿解決,不僅減輕司法負擔,也促進社會和諧。

當初剛加入調解會,調解業務對我而言相當陌生,所以我積極參與法制局所辦理的各項調解研習會及教育訓練,平常也會利用調解的機會向前輩們學習、討教,再經過多年的調解閱歷後發現,案件類型以車禍糾紛為大宗,其次才是街坊鄰居吵架、財產分配不公、子女拒絕扶養雙親、鄰居寵物被咬傷、工程糾紛、土地糾紛和及少數的翁媳之間的紛爭……等等。

印象最深刻的是一件死亡車禍的糾紛;一間公司的老闆娘-小婉駕車與一位爺爺-阿輝發生車禍,結果阿輝不幸往生。事發後案件轉介到調解會,調解時阿輝的家屬『堅持要求』小婉必須賠償750萬元,1塊都不能少,當時小婉心想強制險理賠200萬,第三人責任險理賠200萬,自己僅能負擔50萬,總計450……這樣相比起家屬要求的金額還相差300萬,差距頗大,也感到十分懊惱。

再經過多次的調解後,小婉願意將金額提升至500萬,但仍無法和阿輝的家屬達成和解,最終案件進入到法院的調解程序中,過程來回多次,甚至議員助理也加入協調亦無結果。在萬般無奈下,小婉同意將金額增加至550萬元,但阿輝的家屬仍不接受,調解再次破局。

案子在法院拖了許久,在無重大進展後,再次回到公所的調解會,而我聽說法院那邊有人跟阿輝的家屬談到,以當時的車禍死亡案件來說,逝者的賠償金額大約落在400500萬左右……就這樣折騰到最後,阿輝的家屬態度開始放軟,最終雙方在公所的調解會以500萬達成和解。而我也聽說阿輝的家屬一開始就覺得小婉是一位公司的老闆娘,可能很有錢,所以才堅持不調降賠償金額,但是到了最後發現,加入時間的成本及參考相關的判決後,察覺若繼續耗下去可能會對自己不利,所以後來不再堅持,以500萬達成和解。

另有一件案件跟上述案件雷同,同樣為死亡車禍糾紛,當事人也是一位爺爺-連先生,他騎乘機車與一部汽車擦撞,離奇的是在擦撞後,他站起身來搖搖晃晃的往前走幾步路後突然倒下,當場氣絕身亡。調解當天汽車駕駛-曾先生,到了調解會後一直痛罵承辦檢察官,並聲稱自己當天駕駛的汽車沒有和連先生發生碰撞,而連先生的家屬也四處尋求沿路的監視器影像,最後也只找到一支監視器,它只拍到連先生在站起身後走沒幾步就倒地不起,並沒有拍到車子與機車碰撞的過程,但不巧的是連先生倒地的當下只有曾先生經過事發地點,且曾先生的車子前保險桿有明顯的擦撞痕跡,但他表示這個痕跡是大約一個月前在大甲被撞到的,並不是這次事故所導致!

然而調解時連先生的家屬只要求強制險理賠的200萬,其餘部分皆不向曾先生請求。但曾先生一直強調說他沒有與連先生發生碰撞,只說是恰巧經過而已。這時我請雙方當事人都休息一下,我也利用休息的時間找曾先生私下討論,我說:如果一直調解不成立,案子終究會走向訴訟程序,每次的開庭一來一往都是精神上跟金錢上的消磨,甚麼時候才會有個滿意的結果,誰都說不清,況且證據跟情勢也不一定對你有利,對方也已經去世了,而家屬也只要申請強制險理賠的200萬,嚴格算起來真的不過分。

最後曾先生若有所思了片刻後,也不再堅持肇事責任的歸屬,再次走回到調解室,雙方就以200萬達成和解。這件是我調解多年遇到最難忘的案子,因為當事人的家屬只要求200萬強制險的理賠,相較起第一件真的是天差地遠。

人間處處有溫情,人與人之間如果都能像這樣充滿善良與理解,社會也會更加和諧。以上案例分享,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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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6-08
  • 發布日期: 2026-06-0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 點閱次數: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