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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調解現場,持續學習,與時俱進 龍井區調解會張素雲調解委員

龍井區調解會張素雲調解委員
龍井區調解會張素雲調解委員

    隨著社會環境快速變遷,民眾生活型態與糾紛類型亦日趨多元,調解工作早已不再侷限於傳統紛爭處理模式,而是一項需要持續學習、與時俱進的專業服務。回顧過往,調解案件多以車禍糾紛為主,案件型態相對單純,處理模式亦較為明確;然而,隨著都市發展、產業結構變化及居住型態轉變,近年來工程糾紛、鄰里糾紛、專業鑑定相關爭議等案件明顯增加,調解委員亦須因應新時代、新環境所產生的各類型紛爭,持續精進專業知能,學習化解更為複雜與多元的衝突型態。

身為調解委員,除秉持公平、公正與中立原則外,更須隨著時代變化,持續吸收新知,理解案件背景與產業特性,才能在每一次調解中,提供更貼近民眾需求的協助,發揮調解制度即時、溫和解決紛爭的重要功能。

日前,本會受理一起因建案工程引發之鄰房受損調解案件。一名建商於鄰里間興建房屋,施工期間,周邊住戶陸續發現自家房屋出現牆面裂縫、地板不平及結構傾斜等情形,影響居住安全與生活品質。住戶對於房屋結構安全深感憂慮,並認為工程施工與房屋受損之間具有高度關聯,遂循調解程序提出申請,期盼透過調解機制,理性溝通並尋求妥適解決方案。

第一次調解時,由里長陪同多位受損住戶到場,並提供相關照片、影像紀錄及說明房屋受損狀況。建商亦派員出席說明工程情形與相關立場。調解委員依程序逐一釐清事件發生時間、施工內容、房屋受損樣態及雙方主要訴求,並以中立立場,確保雙方均能充分表達意見。住戶希望獲得合理賠償,以彌補房屋損害與居住安全疑慮;建商則針對責任歸屬與賠償金額,提出不同看法。由於雙方在理賠金額與責任認知上仍有顯著差距,經多次溝通仍未能形成共識,爰決議擇期再行召開第二次調解。

第二次調解中,受損住戶提出建築工會所出具之房屋受損評估報告,內容詳載房屋裂縫、傾斜狀況及可能影響結構安全之相關說明,以作為理賠主張之依據。建商方面則提出臺中市政府相關單位之評估資料,針對受損程度及責任歸屬提出不同專業意見。兩份評估報告在結論與認定上存在差異,使雙方對於賠償金額與責任歸屬之認知仍有明顯落差。

調解過程中,調解委員與主席耐心說明不同評估報告之性質與可能產生差異之原因,並嘗試協助雙方理解彼此立場,引導討論朝向具體可行之解決方向。然而,受限於雙方在金額期待與責任認定上差距過大,加上情緒與不信任感已累積多時,即使經多方溝通與協調,最終仍未能促成調解成立。

雖然本案未能成功調解,惟此案件充分展現現代調解工作所面臨之複雜性與專業性。相較以往以車禍案件為主的調解型態,現今案件更常涉及工程技術、專業鑑定及跨領域判斷,調解委員除需具備良好溝通與協調能力外,更須持續進修相關知識,理解不同專業報告之背景與適用範圍,方能在協調過程中提供更具建設性的引導,協助雙方在理性基礎上尋求可能的解決方向。

心得分享

調解工作是一條需要持續精進與累積經驗的道路。每一件案件,無論結果如何,皆是調解委員專業成長的重要歷程。調解制度的價值,不僅在於促成和解,更在於提供民眾一個理性對話的平台,使衝突得以被理解,情緒得以被安撫,並為後續解決途徑建立基礎。面對新時代與新環境所衍生之多元糾紛,本會調解委員將持續秉持服務熱忱,精進專業知能,與時俱進,學習化解各類型爭議,期能在每一次調解中,為民眾提供更即時、更專業且更具溫度的調解服務,協助社區營造更和諧、安定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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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3-15
  • 發布日期: 2026-03-1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 點閱次數: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