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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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合格者,本局將擇優舉行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二) 僱用期限:本職缺為預估缺,自報到日起至11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 (三) 經審查資格符合人員,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合者將不予通知。徵才資料恕不退件,重要個人文件請用影本。 (四) 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 (五) 月薪資約新臺幣38,948元 (六) 對於本職缺有任何疑義,請洽臺中市政府法制局聯絡人:羅小姐,聯絡電話:04-22289111#237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