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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對於打鐵健身台中南屯店結束營業之消費糾紛該如何提起消費爭議調解QA

位於本市南屯區之打鐵健身台中南屯店(下稱業者),前於1144月底公告將停止營業,並提供申請退費之網頁連結。有消費者反映已向業者提出退費之申請,惟遲未收到業者退款,欲提起消費申訴以保障自己的消費權益。

臺中市政府說明,尚未收到業者退款之消費者,可提起消費申訴(線上消費申訴系統:https://appeal.cpc.ey.gov.tw/WWW/Default.aspx);如已提出消費申訴但仍未收到業者退款者,可透過上開網址申請消費爭議調解,由本府消費爭議調解委員主持會議,請業者到場與消費者調解,在雙方合意且自願的前提下達成業者之退費方案。如對於業者之退費方案有疑義、對於業者之退費能力有所疑慮者,亦可參照前述說明申請消費申訴、消費爭議調解。

另外,業者已公開承諾將於114731日以前完成全部之退款,並於114527日於打鐵健身台中南屯店臉書粉絲專頁聲明公告退費之計算方式(https://www.facebook.com/share/p/1AzSr7MzvQ/),如消費者欲接受其退費計算方式並信任其履約能力者,可自行依該聲明公告向打鐵健身辦理後續作業,原則上毋庸再申請消費爭議申訴、調解。

此外,消費者亦可選擇直接逕向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或採訴訟程序求償,支付命令申請及相關訴訟程序事宜,臺中市政府設有法律諮詢,由律師提供免費諮詢服務,歡迎妥為利用。

 

常見問答
Q1:對打鐵健身台中南屯店申請消費爭議調解,我需要具備什麼資格、準備什麼資料?
A:您需要具備以下資格及準備以下資料:
(1)您為契約當事人,並且出具消費爭議調解之開會通知單;
(2)為證明消費關係以及金額多寡,建議提供發票、刷卡簽單;如有健身會籍或健身教練課程合約,建議一併提供。

 

Q2:我想要申請消費爭議調解,應該要在何時提出申請?
A:市府規劃召開共同調解,建議您最遲於114年6月22日(星期日)前上網申請調解,俾利本府安排共同調解之開會事宜。

Q3:我是由家人、朋友幫我購買打鐵健身台中南屯店的健身服務的,我可否申請消費爭議調解?
A:因該家人、朋友才是消費者,故與打鐵健身有消費關係的是該家人、朋友,因此建議仍應由該家人、朋友提出消費爭議調解作為糾紛之代表,俾使會議順利進行。

Q4:如已向打鐵公司台中南屯店提出退費申請,我還可以申請消費爭議調解嗎?
A:如打鐵公司尚未履行協議內容,且對於打鐵公司履行能力有疑慮者,仍可申請消費爭議調解。


參加消費爭議協商、調解會之會前提醒與說明
Q1:於協商或調解會當日有事,無法親自出席,怎麼辦?
A1:本府開會通知單有檢附委任書,如申訴人當日不便到場,可委任親友代為參加;倘無法自行或委任親友參加,則視為放棄參加本府調解程序。
Q2:我可以找人陪我一起參加嗎?
A2:考量當日召開協商、調解之案件、人數眾多,每件申訴案只能1人(申訴人本人或受任人1人)出席,敬請見諒。
Q3:調解會當日需要攜帶什麼資料或文件?
A3:
一、申訴人親自出席者:
1、身分證之「正反面」影本1份(必備)
2、開會通知單(必備)
3、郵局或銀行存簿影本1份(必備)
4、訂購單及匯款單影本等足以證明雙方買賣關係之相關文件影本1份(建議備妥)
5、印章(建議備妥)
二、親友代為出席者:
1、委任書「正本」(必備)
2、申訴人及出席親友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1份(必備)
3、開會通知單(必備)
4、郵局或銀行存簿影本1份(必備)
5、出席親友的印章(建議備妥)
6、訂購單及匯款單影本等足以證明雙方買賣關係之相關文件影本1份(建議備妥)

備註:當日未備上述「必備」資料,且無法補正者,恕無法進入會場,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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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生活安全,法律權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6-13
  • 發布日期: 2025-06-1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 點閱次數: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