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春節假期後的第一個輪值調解日,要調解的是車禍過失傷害案件,大家入座後,例行性的做調解委員自我介紹,以及兩造雙方當事人及陪同人員身份確認,隨即進入案情的分析討論。
行人陳清明先生於綠燈亮時走斑馬線要穿過十字路口,被後方同方向而來欲左轉由張瑞瑤小姐駕駛的自小客車擦撞,幸好陳先生只有輕微擦挫傷,就醫治療後休息一天半,就恢復上班工作了。張小姐的車也沒有損壞,無須修理。駕駛車輛行經路口轉彎時,未禮讓行人優先通行而造成陳先生受傷,張小姐承認自己的過失,也深表歉意,願意承擔全部的肇事責任,並請第三責任險保險公司理賠人員一同參與調解。
接著請陳先生提出他的理賠要求清單:醫療單據費用750元。我再請問他:「還有其他項目嗎?」他回答說:「還有一天半的薪資損失和精神慰撫金。」聽了陳先生的敘述,我心裡想著:還好,他的傷勢輕微,只有750元的醫療費,精神慰撫金不會太多,再加上一天半的薪資補償,總金額應該不至於過多,而且張小姐有第三責任險可以理賠,應該不難達成和解!於是我再問陳先生:「求償的總金額是多少?」他說:「60,000元!」,突然間,整個氣氛好像僵住了,在場都沒有人出聲,只是你看我、我看你。我心裡也愣了一下心想:有沒有搞錯啊?60,000元?雖然覺得訝異,但我還是假裝鎮定,請張小姐這一方的保險公司人員,回應對方所提的理賠要求。保險公司表示:「雖然診斷書沒有註明需要休養的天數,對方也沒有提出請假和薪資證明的資料,但是為了讓肇事的客戶能順利的和對方和解,願意從寬認定,初步估算可以理賠5,000元。」針對這個理賠金額,陳先生斬釘截鐵地回拒了。
經過幾次的協商之後,保險公司願意調整為10,000元,張小姐也願意自己再補貼10,000元,湊足20,000元賠給對方。而陳先生願意調降到30,000元。根據多年來主持調解的經驗,落差10000元,要達成協議應該不是難事。無奈的是,看似簡單,而事實卻不如預期,就這麼30,000元與20,000元的落差,來來回回,反覆協調,雙方都認為自己已經退讓很多了,堅持不再妥協!
眼看再僵持下去也不是辦法,只好再和雙方個別討論,陳先生方面,告訴他:假設你一天的薪資是3,000元,那麼一天半就是4,500元,醫療費750元、如果給您5,000元的精神慰撫金,這樣的話,賠給您大約是10,000元,其實這算是合情合理了。現在對方願意再多加一倍,付給您20,000元,您卻不接受。若真尋求訴訟程序,耗費時間之外,再加上精神的壓力,能拿到的理賠金額有可能比現在多嗎?而陳先生的回答是這樣:「對方犯了過失傷害罪,如果和解不成,上了法院,她一定會被判罪。她如果拿易科罰金的錢來跟我和解,她就可以不用跑法院吃官司啦!」我再告訴他:「上了法院,您確實是能拿到應有的賠償,但是金額高於20,000元的可能性不高,而且對方如果被判罪,易科罰金的錢是繳給國家,並不是給您!為了20,000至30,000元而進行訴訟,理賠金額多或少、時間的耗費、精神上的壓力等等,您認為值得嗎?」
張小姐方面,我告訴她:「對方的理賠要求,確實是高於一般的行情。但是,和解不成上了法院,雖然對方傷勢輕微,但您還是要背負過失傷害罪,除了民事方面該給對方的理賠金額之外,刑事方面,保守估計,即使只是輕判一個月,繳給國庫的易科罰金也要30,000元。況且您是開車未禮讓行人,把走在行人穿越道的行人撞傷了,到時候法官會怎麼判?有可能判得比一個月還輕嗎?或是判得更重,二個月?三個月?這些都是您必須評估的風險!」
我進一步說明:「現在對方要求30,000元,雖然,以您的立場來說,會認為對方的要求不合理,甚至有點被吃定的感覺。但是,這30,000元,它卻可以讓您結束這場紛爭,避免一場官司纏訟的困擾!如此,利弊得失顯而易見,相信您能從現實上有利、不利的各種層面,理性思考,做出最好的決定。」
最後,陳先生的答覆是:堅持要求30,000元,不成,就提告。到時能獲得多少理賠都無所謂,對方就準備判罪繳罰金吧!
而張小姐最後的答覆是:「真是吃人夠夠!上限是20,000元,不成,即使被判罪罰款,錢繳國庫也甘願!」
到了尾聲,這場協商幾乎要破局了,我提出最後的方案,請雙方再做最後的考慮:10,000元的落差,雙方都再退讓5,000元,以25,000元和解。無奈,事與願違,雙方仍然搖頭。只好下個結論:調解不成立。並告訴雙方:「回去之後請再思考一下,如果改變想法,願意接受我最後建議的方案,歡迎再回來調解會,我期待能有機會再為各位做調解服務!」
回到委員休息室,喝了一口濃濃的黑咖啡,望著窗外陰霾的天氣,映襯著自己略帶挫折感的情緒,我再次深刻體會到,調解不僅是金額上的拉鋸,更是情緒、尊嚴與心理的角力。雖然案情單純、損害輕微,理論上應該容易和解,但實際上雙方因為對「合理」、「公平」的認知不同,加上彼此的情緒與堅持,使得調解過程陷入 膠著,最終無法達成共識。
這次經驗讓我明白,即便理性分析利弊、細心勸說雙方,也未必能化解所有僵局。調解工作,除了專業判斷,還需要更細膩地讀懂人心,找到雙方情緒的出口。
挫折感雖然難免,但這也是成長的養分。未來我要繼續精進自己,讓自己在協調人心、促成和解的路上,變得更加細膩與堅韌。加油,公道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