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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中的光明 東區調解會何東敏調解委員

東區調解會何東敏調解委員
東區調解會何東敏調解委員

    本人從事幼教多年,對於「調解委員」這份工作始終十分陌生,也從未想過自己有生之年會接觸到這項職務。直到因緣際會,在11351日進入東區調解委員會,誠惶誠恐地擔任調解委員至今已有19個月,算是資歷最淺的委員之一。 

    幸好有賴柯富章主席、秘書及各位委員先進們,不厭其煩、細心地傳授法律常識與調解技巧,使我逐漸體會到,身為調解委員應具備正確的心態,善於傾聽、同理、溝通,並懷抱價值使命感。在調解過程中,需先設法降低當事人心中的防備,營造和諧的氛圍,同時不受當事人態度影響自身情緒與判斷,並適時給予雙方情緒支持,以公正、客觀的態度勸諭當事人,透過圓融的溝通技巧協助雙方化解紛爭。

    寒風中也有溫暖。記得在1138月,曾調解一件車禍案件。肇事人林寶月小姐(同時也是聲請人)駕駛自小客車,初步分析研判為主要肇事責任方(全責),撞傷對造人楊閔榮醫師。楊醫師因此身體受傷、需動腦部手術。林小姐以販賣小飾品維生,與罹患乳癌第四期的老母親相依為命,經濟情況十分困頓,所有生活重擔皆落在她一人肩上。

    第一次調解時,對造人由楊醫師太太及姪子陪同出席。楊醫師身為醫師,年薪約144萬,此次因車禍腦部受創,醫療費用約30萬元,並依醫師診斷書需休養半年。對造方面根據醫療費用、薪資損失與慰撫金,聲請共100萬元賠償。林小姐則哽咽陳述自身困境,坦言無力賠償,只能接受法院判決。聽完林小姐的陳述後,對造人楊太太與姪子默默走出調解室商量,最後決定大幅降低求償金額,僅請求6萬元。林小姐仍表示,眼下僅能拿出準備進貨的小額資金2萬元作為賠償。由於雙方金額差距,第一次調解未能成立,遂約定另擇時間續行調解。

    第二次調解時,對造人體諒林小姐艱困處境,我也全力為雙方搭起體諒與理解的橋樑,最終雙方以象徵性的3萬元達成和解。儘管賠償金額與損失不成比例,對林小姐而言,這筆款項卻是在人生最絕望時出現的一根救命稻草,讓她放下沉重的心結,重新感受到「天無絕人之路」的希望。而對造人展現的體諒與同理心,更讓人深刻感受到人間的溫暖與大愛,令人無比佩服。

    從事幼教多年,我習慣以愛與耐心陪伴孩子成長;而成為調解委員後,我學習用同理與智慧,協助人們化解紛爭。這段經歷對我而言,不僅是職涯的新挑戰,更是心靈的深刻洗禮。

    在調解中,我見證了人性的光輝與脆弱。有的人在困境中展現大愛,有的人卻在利益前顯露貪婪。每一次的案件,都是一場人生縮影,也是一次成長的機會。尤其是在那起車禍案件中,當事人間互相體諒、放下成見,讓我深刻體會到:即使身處黑暗,只要心中有光,就能溫暖自己,也照亮他人。

    調解的過程教會我,溝通不只是言語,更是心與心的交流;正義不僅是條文,更是理解與包容。未來,我將持續秉持公正客觀的態度,守護每一次調解的溫度,讓更多人能在傷痛中找到希望,在衝突中看見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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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6-29
  • 發布日期: 2025-06-2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 點閱次數: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