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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因小事釀大禍 龍井區調解會林仁謙調解委員

龍井區調解會林仁謙調解委員
龍井區調解會林仁謙調解委員

    近期我受理了一件涉外車禍的調解案件。調解當天,一群人步履蹣跚地走進調解室。經我逐一詢問身份與關係,參與調解的包括:泰國籍的外籍勞工吉福、翻譯、人力仲介公司代表、本國籍的未成年當事人阿慶、阿慶的父母與長兄,以及一位立法委員服務處的秘書。

    從參與人員中可以看出,阿慶的父親手臂受傷並以三角巾包紮,然而從車禍事故相關文件中,他卻並非事故當事人,這讓人不禁產生疑問:為何未成年當事人並未受傷,反而是其父親傷勢較重?這起事件的來龍去脈確實需要更深入的了解。

    我專心聆聽雙方對事故過程的陳述。本國籍的阿慶表示:「泰籍勞工吉福騎乘微型電動車,在巷道中以極快的速度行駛,而我正走在巷內,差點被他撞上,於是雙方爆發激烈口角,並互相叫來親友助陣。整起事件共涉及10人(泰籍6人、本國籍4人),衝突迅速升級衍生成肢體衝突,導致我父親骨折、哥哥擦挫傷,機車也在混亂中受損。」

    而泰籍勞工吉福則表示,他本人也受到擦挫傷,微型電動車亦有損壞。他回憶當時情況:「阿慶見我後情緒激動,對我飆罵三字經(想不到連我們的國罵都能讓外籍勞工朗朗上口,也算是一種『名揚海外』吧)。阿慶的父親會骨折,是因為他自己跌倒;至於機車,是在阿慶試圖衝撞我們時損毀的。」

    在雙方陳述過後,我開始釐清整起事件的本質。其實,事故發生當下,並無人員受傷或財損。然而,因雙方情緒激動,再加上語言隔閡,導致誤解加深,最終演變成互毆事件,造成人身與財產的實際損害。

    從法律角度來看,這類情況可能構成刑法上的「聚眾鬥毆罪」,最重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許正因如此,雙方的說法出現矛盾與互相推諉,這也是調解中常見的現象──試圖逃避自身責任。

    了解基本事實後,我立即展開調解。首先是安撫雙方情緒,並關心傷者的情況。接著採取隔離調解的方式,分別與雙方溝通事件的嚴重性與可能的法律後果,協助他們提出可接受的條件,或退一步接受對方的合理訴求。最終,在誠懇的勸說下,雙方終於願意放下成見並簽字和解。此時,陪同出席的立法委員服務處秘書也總算鬆了一口氣,對調解的圓滿結果深表感謝。

    回顧整起事件,其實最初只是一起微不足道的交通糾紛,卻因一時衝動演變成鬥毆傷害事件。若不慎釀成更嚴重的傷亡,後果將不堪設想。未成年的阿慶因為血氣方剛,導致父親骨折無法工作;吉福也因衝突受傷,連帶牽連到趕來「支援」的同鄉朋友。

    這種衝動而不理性的行為所造成的後果,值得每個人警惕與反思。

    孔子曾說:「君子有三戒……及其壯也,血氣方剛,戒之在鬥……」──人在處事時,唯有謹言慎行,方能避免惹禍上身。這次調解的目的──「解訟息爭」──順利達成,也讓當事人深刻體會到:不可因小事失控而釀成大禍。至於社會的暴戾之氣,則有賴我們每一位公民共同努力,才能逐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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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6-21
  • 發布日期: 2025-06-2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 點閱次數: 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