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代不斷的變遷,人們的思想也不同,以往只是遵守而現在是轉變成相互尊重,甚至是相互爭取,過往的農業時期的淳樸風氣轉變到現在資訊透明、事事講求依據及法規的工商時代,讓許多事情已經不再是循規蹈矩的發展。在調解會的近幾年,讓我越來越感受到,金錢第一、權力第二、情感最後。
我想分享的案件也是親情與金錢的糾紛,聲請人是阿蘭媽媽及小兒子、調解的對象是大女兒跟大兒子、二兒子,聲請人阿蘭的丈夫已經逝世多年,但名下遺產(存款、股票、保險、土地,共價值三千多萬)一直都無法順利分配給小孩們,怎麼分都會有不公平的聲音出現,導致阿蘭已經心力交瘁不得已才來調解會提出聲請調解。按照阿蘭的歲數推算回過往,在她成長的歲月裡是個男尊女卑的時代,我相信對她也是有諸多不公平的對待,在大家以為孕育了四位子女(三男一女),給予孩子們良好的教育,丈夫也留下這麼多遺產,她是可以好好安享晚年的,卻不知子女為了爭奪遺產,對阿蘭開始有了抱怨、兄弟姊妹彼此間都有了嫌隙。
第一次到調解會時,阿蘭說明她希望女兒分現金,把土地分給三位兒子,不過女兒跟其中二位兒子(大兒子及二兒子)都有意見,覺得分法不公平,他們有權利可以爭取他們想要的遺產分配,亦或許聽在媽媽的心裡是多麼難過,她與丈夫含辛茹苦的撫養四位子女成長,還能掙下這些土地與金錢,是要多麼勤儉才能擁有的寬裕生活,因此第一次的調解在互相不讓步情況,大家不歡而散。離開後阿蘭對著我說這個女兒意見最多,也都對別人說不疼她,阿蘭對我感嘆:「這個女兒總說我不疼她,我怎麼可能不疼?手心手背都是肉啊!」她認為這一切的僵局,正是因為女兒從中作梗所致。當下我沒多想,只能好好安慰著阿蘭,希望她的情緒可以平復一些。
第二次調解尚未開始之前,我先請大家容許我說幾句話,不管今日是否有沒有成功解決問題,你們都要先謝謝你們的爸爸、媽媽,農業時期的生活條件不管是物資還是金錢都是匱乏的,他們還能為你們存下這麼多財產,無非就是想讓小孩多享一些福、少受一點苦,但今天媽媽坐在這裡看著自己的小孩為了爭奪這些財產,她的心情有誰能理解呢?當然,你們是好運可以分家產的,也有些案件是分債務的,大家退一步想想,其實沒有所謂公不公平,我的話先講到這邊。在過程中我也提議,女兒可以分多一點現金,土地讓給兒子們分,但是女兒不同意,要求平分這是她應有權利,提到全部平分,那換兒子有意見,兒子覺得平分的話,那麼撫養媽媽晚年女兒也要共同撫養,聽到這句話身為局外人的我已經寒心了,更何況是阿蘭的心情有多五味雜陳。在意見整合不了的情況下,女兒轉身就走了,我也讓起身追了出去,也讓大家在調解室休息一下。
在門外,女兒一直訴苦說媽媽最不疼她了,他是大女兒,下面有三位弟弟,媽媽總是什麼事情都叫她做,她覺得她很認真付出也很努力去完成媽媽交代的事,但感覺媽媽還是會責罵她,無法真切的感受到媽媽的疼愛,也讓她留下對媽媽的不諒解心結,以當時的社會型態我認同大女兒所訴說的,但也想起阿蘭曾經語重心長地跟說手心手背都是肉,怎麼會不愛呢?也許當時的社會風氣,愛是不容易說出口的,造就了兩代人無法掙脫心結。隨後我也耐心安慰著女兒,我對她說:「也許媽媽表現愛的方式不是你想要,但是媽媽也是很用心在維護你,如果你選擇離開了,這次的調解失敗,再下一次你們就只能走法院,這樣對大家真的好嗎?」
幸好,女兒聽勸跟著我一起回到調解室,再次坐下來好好溝通,最終,在大家冷靜溝通後,達成協議:土地分為四份共同持有,現金則分為五份(四位子女與阿蘭各一份),圓滿成立調解。
在我那個年代,子女對於家產的分配,幾乎沒有發言權,長輩怎麼說就是怎麼做。那時講求長幼有序與孝道,晚輩只能接受。然而現代社會強調平等,每個人都有權表達與爭取。但什麼是「公平」?什麼又是「不公平」?得到所期待的就是公平,得不到就感到不公平嗎?
這次調解讓我深感挫折,甚至有些心寒。大家似乎都忘了,親情是無法用金錢衡量的。在金錢與權力之前,有多少人能看得開?又有多少人能真正將倫理道德、親情關係視為人生的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