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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念處處,溫情滿人間 北區調解會賴惠珍調解委員

北區調解會賴惠珍調解委員
北區調解會賴惠珍調解委員

在113年8月份時,我接到一件由地檢署移送至本所的詐欺案件。當我進入調解室後,首先告知雙方不得錄影、錄音,並進行自我介紹。接著,我詢問雙方是否同意由我獨任調解本案,雙方均表示同意,便開始了調解過程。
我首先釐清詐騙者的身份及詐騙金額。小花聲稱自己被詐騙超過45萬元,但對於匯入小星帳號的具體金額卻不清楚。經過詢問,小星也無法確定小花匯入的金額。接著,我詢問雙方是否攜帶存款簿或明細表,或是否有相關證據以佐證。最終經過仔細核對,確認小花匯入小星戶頭的金額共計為5萬元整。
隨後,我詢問小花希望如何處理本案件。她希望小星全額理賠5萬元,而小星則表示她自己也是受害者,生活費用已經花光,又要撫養小孩,無法承擔全額理賠,最多只能賠償2萬元。小花雖提出可以接受現付2萬元,但希望小星能分期付款剩餘的3萬元,不過小星仍堅持最多只能賠償2萬元,雙方因此陷入僵局。
為了進一步的溝通,我請小星先暫時離開調解室並了解小花的經濟狀況。小花告知每月的薪水在扣除房租及欠款後,僅剩3千多元的生活費,每天的伙食幾乎只能選擇最便宜的泡麵。聽到這樣的情況,我心想她的生活狀況實在令人擔憂。我問她是否需要轉介慈善機構,她表示非常需要,於是我請她留下姓名和電話,以便後續聯絡,並告知慈善機構名稱及個案訪查員的姓名,以防被詐騙,同時也告知她需要經過訪談後才能決定是否撥款。隨後,我再次詢問小花是否能降低索賠金額,但她表示生活實在太困難,無法再降。
我再次請小星進來調解室,她帶著孩子進入調解室,我告知她小花的經濟狀況非常拮据,並詢問她是否能夠接受分期付款?還是堅持僅能以2萬元現金作為此次詐騙金額的全部賠償?小星還是堅持只能賠償2萬元,最終因雙方堅持各自立場,我只好請雙方回去考慮並約定兩週後再來調解。
兩週後,小星調解前一日來電再度表示僅願意以2萬元賠償和解。接獲電話的調解會秘書表示仍需得到小花的同意才行,隔天再次調解時,小花亦不再堅持,表示同意以2萬元來達成和解。等待調解書簽署的空檔,我詢問了小花轉介慈善機構撥款的相關事宜,小花表示已收到聖仁機構的5千元補助金,結合今天的2萬元,能改善她的生活。
同時,她告訴我,她有朋友鼓勵她,告知很多人被詐騙的金額比她還要多很多,她笑笑的說也只能用這個方式來安慰自己。最後,她提到下午有一個工作的面試機會,薪水待遇比現有工作更高,於是我祝福她能心想事成,順利被錄用。
調解委員除了促成調解、減少司法資源浪費,並達到省時、省錢、省力的效果外,當當事人面臨困難時,我們也能運用多方資源來協助他們渡過難關,例如社會福利機構、心理輔導服務及法律諮詢等。
面對不同的挑戰,調解委員應學會安慰與鼓勵當事人,並以同理心提供適當的資源支持,讓他們在困境中感受到溫暖與幫助。因此,提升自身在這方面的能力與技巧,是我目前努力的目標。
此外,我特別感謝北區調解會的麗華委員,協助將小花轉介至聖仁機構,為生活困難的當事人提供必要的支持與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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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4-15
  • 發布日期: 2025-04-1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 點閱次數: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