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公約教育訓練宣導媒材-身高不設限,人權向前行(113年) 一、依據本府辦理兩公約教育訓練及宣導執行計畫辦理。二、本府113年度兩公約宣導媒材,以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6號判決,宣告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規則第8條第1款,所設女性身高標準違憲為主題,製作宣導海報,提供各機關學校辦理教育訓練及宣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