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擔任調解委員至今雖只有短短幾個月,但卻在我平淡的生活中,泛起陣陣的漣漪,我看過許多的調解案例,只因是對方的全責過失,而趁機獅子大開口,想要狠狠敲詐一筆;也有如同菩薩般善良的當事人,分毫不取,無條件的原諒對方;還有些明明是自己的錯,卻要裝可憐硬拗對方,更有些人只因為一些小摩擦本可選擇釋然,但只為了一口氣,據理力爭到底,不願意原諒他人。
人世間的紛擾天天上演,真令我不勝唏噓。
讓我來說說幾個感人、有趣且令人印象深刻的故事吧!
(故事一)
某日,調解會行政同仁來電~嘟嘟嘟…
「喂!委員好:您有一件調解要重調喔!」
「蛤!我哪裡搞錯了!(驚嚇……)」
「不是委員您搞錯!是當事人阿美打來說:她想重調,也把
對造人小孟約來了。」
「喔喔!這件早上不是和解完了,由小孟全責,每個月給付
2,000元,分期付款給阿美啊!」
「對呀!可是阿美回家和老公討論後,他們夫妻決定不向小
孟求償了。」
「對齁!我想起來了,我調的時候,小孟帶著爸爸,一直和
阿美道歉,而阿美也很客氣,說我只有車損,付我維修費用
就好了。」
小孟爸爸說:「我們是真的很想負責,可是我有三個孩子要養,我又只是個打零工的,工作收入很不穩定,我現在身上真的沒錢耶。」
小孟說:「阿美阿姨好,我現在打工賺的錢,需要付房租、學費跟生活費,目前沒有積蓄,可以讓我緩緩嘛?」
阿美此時心軟的說:「好啦!我修車費共25,000元,算20,000元就好,用分期付款的方式給我,這樣可以嗎?」
小孟和爸爸異口同聲的都說好!在雙方達成和解共識後,小孟爸爸先行離開調解會,獨留阿美和小孟留下來等調解書,此時小孟突然放聲大哭了起來…
阿美問她:「你怎麼了? 」
小孟回:「阿姨,我每個月的薪水只領兩萬多元的基本工資,付完所有的費用,還會拿一些錢給爸爸貼補家用,幫弟弟妹妹繳納學雜費,最後我的生活費每個月只有7,000元,如果再匯給您2,000元,我每個月的生活費只剩5,000元了……一想到要吃好多天的白吐司和泡麵就很難過。」
阿美突然不知道該說什麼,就問小孟說:「那妳媽媽呢?」
小孟難過的說「我媽媽在我很小的時候就過世了,只剩下爸爸照顧我和弟弟、妹妹。」
阿美眼眶泛淚的說:「我們先簽和解書吧,我回去和我老公討論一下,好嗎?」
小孟隨即懊惱的點了點頭。
當天下午阿美打到調解會並告知調解會同仁說:「妹妹太可憐了,我老公和我決定一毛都不要,我們需要重新調解!」
調解同仁隨後向我說明狀況,我說:「好感人啊!可是我現在人不在大雅耶!請她們等我一下,我立刻衝回去,我願意配合調解喔。」
回到調解會後,調解重新開始吧!阿美說:「我和老公決定放棄向小孟請求賠償,車損部分自行處理,以此做為和解。」
我看小孟眼眶泛淚,不停說「謝謝阿姨,謝謝阿姨……」
嗚嗚嗚…,這一幕讓我也好想哭喔,天上最美是星星,人間最美是溫情。
(故事二)
某天的早上,我在調解會的師父-林委員氣呼呼的回到委員休息室,邊走邊不停的碎碎念:「明明就已經答應和解了,又突然說不要。」
「蛤!!怎麼會這樣?」
「氣死我了,雙方都說好了啊,賠償金也說好,都答應和解,
又突然說不要,莫名奇妙,害我浪費一個早上餒。」
我接著問:「為什麼又不要啦!」
他說:「阿就!和解條件談畢後,我出去請調解行政同仁繕打和解書,雙方利用這空檔在調解室聊聊,然而聊到一半,受傷一方的當事人責怪對造方在事發後一通慰問關心的電話都沒有,於是越想越生氣,『奇摩子』不爽啦!」於是他說:「現在不想和解,等他『奇摩子』爽時,再約過來寫和解書啦……」
我勒!為了他個人的「奇摩子」別人要跟著跑很多趟餒!
(有一句話過:放下有時不是為了原諒別人,而是為了放過自己。)
(故事三)
某天調解會同仁大喊,委員,雙方當事人皆報到完畢,請您至第五調解室調解。
我立刻從休息室起身前往,一進入調解室,就被當事人之一的美少女小麗給震懾住,心想「哇!好正啊…」(呵呵!正經一點啦。)
對面坐著一位老實的貨車司機和理賠人員。
身份核對完之後,我看了看桌面的資料後發現又是一起車禍肇生的事故,便說:「來!我們先來分析車禍狀況。」
貨車司機先生阿壯搶著說:「我開車行駛至路口時要轉彎,可是搞不清楚,小麗怎麼衝出來的,便不小心撞了上去。」
小麗說:「我是直行車,是他撞我的,害我車子毀損,人也受傷。」
我:「好吧!有沒有申請初判表?」
小麗:「沒有餒!」
我:「喔喔!那要談嗎?」
理賠人員說:既然雙方都來了,就談談看吧!也許有機會和解。
我:可以喔!那依據現行的交通法規規定,轉彎車在轉彎時,須優先禮讓直行車通行喔,我們就先針對這樣的責任分擔來談和解條件吧。
理賠人員算一算說:我們就賠小麗26,000元。
小麗一聽只有26,000元,當場大哭,頓時間說不出話來。
所有人一看,整個愣住,突然不知道該怎麼辦……
我只好請她先到調解室外,一邊安撫她,嘿!你不要哭啦!但是她完全聽不下去……
她還是一直啜泣著……哭了一陣子終於說:「委員,對不起,我很愛哭。」
我:「好啦!不要哭了!哭不能解決問題啊!」
「可是他們只願意賠我26,000元,我身體受傷的醫藥費和車子維修的費用根本不夠啊!」
「唉!我幫你想想看喔……你們沒有申請初判表,或許妳可能也有責任,只是比較輕而已,但妳如果沒有其他違規行為,也有可能完全沒肇責喔!」
隨即我便提議:「不如我們先不和解,二週後再來,你去找警察申請初判表,看肇責分析是如何,如果是阿壯要負擔全責,我們就可以要求對方多理賠些了,這樣好嗎?」,小麗同意後點了點頭。
兩週後雙方再次前來調解,我一進調解室,看到小麗帶著她的父親一起前來。
我說:「針對上次調解時肇責未釐清的部分開始重談吧。」
此時小麗的父親突然站起來,向貨車司機鞠躬道歉,並希望他高抬貴手,放女兒一馬,不要請求太多賠償。
被這突如而來的舉動,讓我看得一頭霧水,搞不清楚現在是什麼狀況,我說:「初判表借我看一下。」
「XX……」心理差點罵出來,初判表上載明小麗闖紅燈啊!事情整個翻盤,阿壯不但不用賠小麗任何一毛錢,小麗還要負擔阿壯的修車費。
難怪!父親在一開始時頻頻道歉,希望阿壯給孩子一個機會。
老實的阿壯說:「唉!算了啦!修車費用我請保險公司負責就好,你們就不用了。」
聽完後小麗的父親一直向阿壯道謝,而小麗始終都是低頭不語,一句話都不敢說。
我看著小麗和父親一起步出調解委員會,心裡大喊:「自己闖紅燈還搞不清楚狀況,還讓我好心安慰她一陣子餒。」
越想越覺得自己怎麼好像被欺騙了!換我哭好了,嗚嗚嗚……
有這樣的一句話「有時我們眼睛所見和耳朵所聞的,也未必是真實」。人性之中存在著認知的侷限,正是這種侷限決定了一個人看待問題的角度,很多人總是用片面的表象去判斷事物的本質,用自己所見、所聽、所想,來探究事情的真相,即便當時的思緒是清醒的,思考及認知也有可能因為收到不正確的訊息而陷入錯誤的認知之中。因此我時時刻刻,提醒自己,不要被自己的刻板印象及先入為主的觀念所局限,且不要急於妄下結論,多看、多思考、多理性,少些魯莽。這樣子就會少了許多的「誤解」。
調解是個挑戰頗高的一份工作,我總是保持著戰戰兢兢的、如臨深淵,如履薄冰的謹慎態度。也很慶幸能在大雅調解委員會這個和樂的大家庭,在廖顯彬主席的帶領下,我和一群師父委員一起努力、熱血、打拼。我們總是相信慈悲沒有敵人,佈施的人有福,行善的人快樂。我們會一起共同努力,希望能打造更加祥和的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