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一個炎熱的傍晚,我獨自開車往回家的路上行駛。當我駛近馬路上最繁忙的十字路口時,遠處閃爍的救護車燈光映入眼簾,讓我心生不安。黃昏的降臨使得紅色的閃光更顯得令人心慌。我心中擔憂可能發生的交通事故,希望沒有人受傷。那時正值下班時間,交通事故導致大量車輛擁堵,再加上天色漸暗,我相信大家都急著回家。幸運的是,交通警察在現場指揮交通,使得車輛有序地緩慢通行。當我經過事故現場時,不經意地瞥見了幾輛機車倒卧在路上,顯示這起意外相當嚴重。我默默地祈禱,希望沒有造成重大傷害。
晚間的新聞報導了一宗重大的交通事故,就是發生在我當時經過的地點。報導指出,一名年輕騎車者因傷勢嚴重送醫後不治,另有一人受重傷,看了這則報導真是令人感到悲傷。
三個多月後,我準時前往調解委員會調解,卻發現當天分配給我的案件竟然就是當時的車禍事故。這使我不禁回憶起當時的情景,覺得十分巧合。
這天調解只有受傷者及死亡的繼承人(父母2位)跟一位律師陪同到場,而肇事者本人並沒到,而是由其太太代理出席,肇事者的太太神情哀傷的說:「車禍當下我的先生是因為中風駕車失控導致這起意外事件,他當時也是被緊急送醫治療,至今仍在家臥床,凡生活起居也需別人照料!」說到傷心處也是淚流滿面。肇事者的太太繼續說:「我先生所造成的傷害,我們願意用誠懇的態度來面對,雖然沒辦法彌補到讓對方完全滿意,但絕對盡全力來處理後續賠償問題,希望傷者能早日康復,並祈求死者之家人儘早走出哀慟的陰霾!」
本案協調中,因其中一位受傷者傷勢較輕,只是不巧-因傷者前不久才因身體不適開刀住院一段時間,傷勢也還沒全部復原,現又莫名被車撞擊後,造成新舊傷交纏又住院3個禮拜,真是屋漏偏逢連夜雨,這車禍讓傷者有將近三個多月的時間無法工作,傷者可以說是痛苦萬分!
此次肇事者雖有投保第三人責任險,保險公司自意外發生後也一直有跟雙方做溝通聯繫,處理過程中本認為這一受傷者當下無重傷,且當日急診的診斷書所描述傷勢(嚴重擦挫傷)是無法達到受傷者的要求賠償金額,而且傷者要求三個月無法工作薪資補貼,在診斷書也沒有任何有關建議休養期間記載,經再三溝通協商後,受傷者需提供醫師開立的此次車禍連帶造成他舊傷復發的因果關係證明,以及載明建議休養期間,保險公司才有辦法對傷者要求做出相應賠償,雙方同意並在下次調解時傷者提出診斷書證明。事後再經一次展延調解期日後,雙方均同意協商後的條件,受傷者獲得雖不是百分之百的滿意,但也比原來所談金額高出許多了,這件受傷賠償案才圓滿解決。
至於另一位死亡的賠償過程,更令人心酸!第一次協調過程中亡者父親及母親淚眼汪汪責怪自己說:「我們的孩子本來要出國念書了,因為疫情關係要求孩子等疫情稍緩再出國深造,延緩孩子出國時間本是好意考量,想到當時如果沒延緩出國今天就不會有這事發生⋯⋯,而今因這起車禍造成天人永別,再多的賠償也喚不回孩子的身影了,這一切都是我們的錯誤!」,言語之間滿是心酸無奈,頗令人感到遺憾。
第一次見面的調解,因死者的父母還沒走出悲傷心痛的心境,雙方沒有達成共識,但雙方有誠意願意各自回去再行冷靜思考一番再來協商。並約定在後續賠償部分,除了保險公司的理賠再做調整外,肇事者的太太也願意回去想辦法再多籌措一些經費來補償死者的父母親。
再次約定調解協商,死者之父母得知-肇事者車禍過程有可能是因為駕駛急性中風引起車述失控造成這樁悲劇,且目前肇事者自己無法處理自己生活起居,也需要家人的照料,再者,在調解之前繼承人(指死者父母)已先對其肇事者進行財產假扣押,但在肇事者之太太誠意協商後願意放下怨氣,且肇事者之太太也願展現誠意賠償含強制險在內700萬元的賠償金給付對方,在誠意道歉後,死者之父母也願意放下同意撤回在台中地方法院進行的假扣押,最終雙方握手言和圓滿解決紛爭!
在整個調解的過程中,我深刻體會到人生中充滿了巧合和命運的安排。這次調解不僅僅是為了解決一場交通事故帶來的紛爭,更是對人性的理解和尊重。每一個參與者都承受了巨大的痛苦和壓力,但最終,他們選擇了寬恕和和解,這是一種對生命的珍視和對未來的希望。調解並不是簡單的法律程序,而是一種心靈的交流和治癒。通過這次經歷,我更加堅定了對調的信念,相信只要雙方願意,即使面對再大的困難,都可以找到共同的解決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