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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長者欠缺的是陪伴 北屯區調解會邱財源調解委員

北屯區調解會邱財源調解委員
北屯區調解會邱財源調解委員

   本人於民國87年當選臺中市第十六屆東山里里長後,曾數度陪同里民至北屯區調解委員會參與調解,印象非常深刻的是看到調解委員會以非常專業的口吻向雙方當事人說明調解的相關規定,調解時會耐心聆聽雙方陳述的意見,並發揮最大的耐心極力勸和兩造當事人,用心的程度真是令人敬佩。

  民國92年時,在一次的因緣際會之下有幸獲聘為北屯區公所的調解委員,時至今日我依然抱持著學習的心態來調解每一件紛爭。調解案件的類型中,車禍案件占比高達八成左右,然其他如公寓大廈的擾鄰爭議(噪音、漏水……)、同儕間遊戲中的意外傷害、親屬扶養費、停車糾紛、共有物分割、遺產繼承、越界建築、不動產買賣、飼養寵物等等,隨著社會時代的改變,紛爭的種類也愈來愈多元化。現今各類糾紛都有各自的專業知識需要學習與精進方能勝任調解委員一職。

  在逾二十年的調解歲月中,有一案讓我至今仍感觸良多,在此與各位先進分享,案件的聲請人李先生騎機車與對造機車騎士陳小姐發生車禍,本次車禍雙方皆有擦挫傷及車損,不過陳小姐機車腳踏板上載有年邁的愛犬小乖,小乖遭撞飛數公尺,當場死亡,依肇事圖及初判表所示,李先生係直行車尚未發現肇事因素,陳小姐係由騎樓貿然駛出,應禮讓直行車且將愛犬置於腳踏板亦有疏失。

  李先生向陳小姐求償機車修理費用三萬兩仟元,陳小姐對此並無意見,但因愛犬小乖在本次車禍中意外喪生,她表示李先生應賠償三萬元。李先生認為本件車禍他並無肇責,沒理由要他因小乖意外的死亡負賠償責任。陳小姐激動的說因為她的子女均長年在外地生活,已獨居十餘年,這段獨居的生活中幸好有小乖日夜陪伴在她身旁,多年來的相處早已把小乖當成是自己的子女了,小乖的離開猶如喪子之痛般,讓她痛不欲生!真不敢想以後沒有牠陪伴的日子要怎麼過?說著說著……陳小姐默默地流下了傷心的眼淚。

  頓時調解室內充滿了陳小姐哀傷的哭泣聲,李先生則面露同情但沉默不語,幾分鐘後見她的心情已較為平復,我便表示我也是愛狗人士,對於小乖的離逝表達哀悼與不捨,並向李先生探詢說雖然本次車禍您無肇責,但是無辜的小乖卻因本件車禍喪生,想必您也會感到遺憾吧!我近幾年有在修習佛法,我的淺見您參考看看:在茫茫人海中,您與陳小姐發生車禍雖不是善緣,但也是一種緣分,這份緣應是累世業力所造成,或許這場車禍讓你們都停下腳步,避過另一個災難,讓你們大事化小也說不定,若您能善解並體諒陳小姐的傷痛之情,是否願意將機車修理費酌減一萬兩仟元以表達慰問之意。

  思考許久後李先生真誠的表示可接受我的提議,陳小姐也同意我的建議不再向李先生要求三萬元的賠償,就此陳小姐賠償李先生機車修理費兩萬元整,陳小姐機車修理費自行負擔,雙方強制險各自另行請領,並皆拋棄其餘民事請求並不追究對造之刑事責任,本案圓滿達成和解。

  在歷經本案的調解後,深深的覺得每一案件不能單只依肇責去分配賠償金額,應以同理心來協助雙方當事人化解紛爭,在雙方陳述意見後,若無法達成共識,或許經調解委員提出建議及善知識(例如前段所述佛法業果道理)供雙方參酌後,無肇責之一方在情理上亦有可能稍稍退讓而達成和解。

  臺灣正面臨嚴重的少子化問題,獨居老人愈來愈多,他們除了食、衣、住、行有賴政府及社會公益團體的協助外,敝人認為年長者最欠缺的是陪伴,前述案例中陳小姐獨居已十餘年,子女因工作關係長期無法陪伴在身邊,僅和愛犬小乖相依為命,小乖因車禍喪生,致使陳小姐傷心欲絕,令人聞之鼻酸。在此呼籲大眾,「陪伴」是年長者最欠缺的,有些人認為年長的父母親只要滿足其物質及經濟上的需求就是孝順,其實父母親最需要的是子女的關懷,有了子女的陪伴其心理才會有安全感,祈望大家共同重視此問題,但願獨居老人之比例能夠逐年降低,讓長者們能安渡快樂的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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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6-08
  • 發布日期: 2024-06-0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 點閱次數: 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