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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調里長的菩薩心腸 北區調解會李宏仁調解委員

北區調解會李宏仁調解委員
北區調解會李宏仁調解委員

    我們在調解遇到當事人或陪同當事人前來的親朋好友,往往形形色色,各種不同脾氣的人物千奇百怪,需要身為調解委員的我們見機行事,謹慎以對,以免動輒得咎,公親變事主。但也常常遇見令人感動的案例,茲舉一位里長自身的車禍事件為例。

    某一調解日,我如常地走進調解室,忽然發現北區阿強里長(化名)已先坐在調解室,我趕緊向里長打招呼:「阿強里長好!您今天是陪同里民前來調解嗎?快請坐到協同調解席來!…」沒等我說完,該里長低聲向我說:「噓…!我今天是當事人,自己過來調解的,我不想穿里長背心,不想讓對方當事人知道我的身分,拜託您裝作不認識我。」

    這時,對造當事人走了進來,是一位二十幾歲的年輕人,名叫小奇(化名)。等他坐定後,我核對好雙方身分、看了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及警方初步分析研判表,發現該小奇是肇事主因。於是,我先請阿強里長提出他希望的和解條件,阿強里長是一個十分理性又很具同理心的人,他說:「我那天是去看那個路口新裝設的紅綠燈,因為還沒運作,我是右方車。我有輕微擦挫傷,醫藥費大約450元,比較嚴重的損失是我的手錶摔壞了,這顆手錶是5年前買的,大概4萬多元,摩托車也摔壞了,修車費大約15千元,這裡有收據和估價單。」小奇聽完之後,神情很緊張。我問他:「那你的損失呢?你有什麼想法?」

    空氣凝結了幾分鐘,小奇沒有回答我,我接著再問了一次,他才怯生生地回答:「我只是趕上班,不小心擦撞到這位先生的摩托車,因為我有穩住,所以我的車沒有摔倒,我也沒有受傷……」,「那你的車有去估價嗎?」我問年輕人。他小聲地問我:「委員,我是大學的四年級生,那天我是因為趕著去打工,沒有注意到這位先生的車,能不能不要賠那麼多錢?」我告訴他:「這是你們雙方須協調的事,要問這位先生的意見。」

    阿強里長說道:「委員,我這隻手錶的時價至少4萬或5萬,車損145千元,怎麼樣也要有合理的賠償吧?」眼看小奇惶恐的神情,我問他:「那你希望用多少錢賠償?」他猶豫地回答:「2萬元可以嗎?而且我希望分四期。」阿強里長則回應:「委員,這樣合理嗎?我損失56萬元,人又受傷,2萬元說不過去吧?年輕人做錯事,要勇於負責任,不可以這樣吧?」我先請阿強里長到調解室外休息。接著問小奇:「你經濟上有什麼困難嗎?」小奇回答:「我是弱勢單親家庭,我父親在我小時候就去世,媽媽得癌症有重大傷病卡,我是靠打工半工半讀,實在沒有錢賠,2萬元已經是我幾個月的生活費……」我告訴他:「你經濟困難是一回事,人家有損失也是事實,要不要接受,我幫你問問對方先生。」我請小奇先離開調解室,然後請阿強里長進來。

    當我請里長進來的調解室,向他說明那位年輕人告訴我的這些情況,阿強里長沉默了幾分鐘,他告訴我:「等一下請他進來,如果他能證明他所講的都是事實,我可以用3萬元和解,因為年輕人做錯事,還是要懂得負起責任。如果他同意3萬元和解,我可以讓他分六期並且將這3萬元用他的名義捐給慈善基金會。」我聽了以後很感動,我向阿強里長說:「長仔!如果他3萬元真的有困難,可以不可以用2萬、分四期和解。」阿強里長很爽快的回答:「既然委員您開口了,2萬就2萬。」「2萬元您不需要捐出來,您的損失已經很多了。」我說。阿強里長:「我言出必行,主要是要讓他記取教訓。」

    等小奇再次進入調解室,我向他說明阿強里長提出的條件,沒想到他的背包裡竟然有他媽媽的照片及家庭是低收入戶證明的文件、大學學生證,另外還有超商的工讀證件,我驚訝地問他:「你為什麼隨身攜帶這些證件?」「因為我打算下班後要到學校辦理弱勢助學貸款。」我向他說明:「阿強先生願意接受2萬元(含強制責任險)、分四期給付與你達成和解,而且會用你的名義將這2萬元捐給慈善基金會,希望你以後要記取教訓,注意交通安全,並且學習勇於負責。」小奇聽完後眼眶眨淚,低頭向阿強里長道謝:「謝謝您!真對不起。」

    過幾天我遇見阿強里長,他給我看那張2萬元捐款收據,我忽然看見那張收據發出光芒映照在阿強里長的臉上,好一個低調的菩薩心腸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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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5-07
  • 發布日期: 2024-05-0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 點閱次數: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