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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戰與體悟:調解新手面對死亡車禍案的成長之旅 大雅區調解會陳燕娥委調解委員

大雅區調解會陳燕娥委調解委員
大雅區調解會陳燕娥委調解委員

加入大雅區調解委員會已有4年多的時間,但有件調解案件至今仍讓我記憶猶新,這是件死亡車禍的調解,也是我第一次調解車禍致死的案件。還記得那天到達調解會後,發現原本排定的案件,當事人不是還在住院中、就是己經達成和解了,所幸我就前去報到處協助當事人報到。

在協助同仁報到時,一位約莫40歲的女性(王美麗)向報到處走來,當時的她臉上掛著一抹哀傷的神情,特別引人注意!在完成報到手續後,由於原排定的委員仍在處理其他案件,為了不讓雙方當事人久候,調解秘書便請我先行協助處理本案。

當我進入調解室時,才發現參與本案調解的人數眾多,心裡疑惑著到底是什麼大案子?好奇的打開卷宗一看,原來是件交通死亡事故!才聯想起剛剛在報到處看見一臉落寞的王美麗,心想她應該是受害者家屬吧!難怪帶著沈重的心情來參與調解。

本案發生的地點是在國道1號北上新竹路段,聲請人為王美麗的父母,死者為她的弟弟王小明,王美麗的父母居住在高雄市,她住在台中市北屯區,今天的調解是受父母委任前來參與調解,而陪同她前來的還有她壽險業的朋友阿邦,對造方出席的為貨櫃車駕駛小華及他的雇主和產險公司理賠員阿富,小華跟雇主戶籍都在臺北,礙於參與調解人數眾多,我首先請雙方當事人自我介紹,藉此確認身分是否適格參與此次的調解,正當我開口向王美麗詢問是否帶齊相關資料時(如除戶謄本、死亡證明、父母親的全戶謄本…等等),還沒把話說完,王美麗劈頭就開駡:「為什麼我在聲請調解時,你們不告知,你們根本在為難我們…」此時,我心想,妳聲請調解時又不是我處理的,妳對我兇幹什麼?雖然滿腹委屈,但此時只能先收起心裡的無奈,先處理調解再說。

經詢問後了解,死者王小明今年39歲、未婚、是位職業大貨車司機,雙親皆已近耄耋之年,從小便十分寵愛他,但因不喜歡讀書,又不善言語表達,以致於尚未結婚,但他十分孝順父母。而對造人小華也是一名職業大貨車司機,交通事故當天王小明駕駛大貨車因塞車停等在外側車道,而小華行駛在王小明後方,因未注意車前狀況導致追撞前車,而王小明不幸被夾在二車中間,當場死亡。

剛開始調解,王美麗便情緒激動的哭喊著要小華賠她弟弟來,她們不要錢!只要王小明能平安回來就好。小華則是跪著請求她能原諒自己,他真的不是故意的……眼見當下調解氣氛凝重短時間內無法達成共識,我只好先將雙方暫時分開勸談,首先先安撫被害家屬的情緒,並請王美麗及其友人和阿邦討論欲求償的金額,經過片刻後決定由阿邦擔任代表發言。隨後我請小華及其理賠員計算可賠償之金額,雙方經過一番冷靜後再次回到調解室…但這次阿邦所提出的求償金額,卻高得驚人!聽完後對造方的阿富也表示:經公司核審案件後,無法提供如此高額的理賠。

雖然兩造金額是相差甚鉅,但也不是完全沒交集,最主要的差距在於精神慰撫金的請求,這時我突想到司法院曾編印「民事調解事件導引手冊」,裡面有法院針對精神慰撫金之分析。此時,我再次將雙方分開調解,便向阿邦表示,我這邊有司法院編印相關的求償依據資料供你們參考看看,精神慰撫金方面是否願意依資料上的標準來調整,我願意幫你們再跟對造方那邊協調,另一方面我向理賠員阿富這邊表示依司法院編印的「民事調解事件導引手冊」裡頭有提及關於精神慰撫金的請求,您提出的理賠金額應該可再提高,阿富一聽,希望我能提供資料給他,也願意依此資料再向公司回報。經兩造同意,本案排定下次再行調解。

不久後,迎來了第二次的調解,雙方報到完後就向我表示:委員,不用進行調解了,針對賠償金額我們己經私下達成和解共識了,可以直接寫和解書了!王美麗及小華一再謝謝我提供資料給他們,讓他們能有所依據。在簽完調解書後,我十分好奇的向王美麗詢問:為何本案不在大雅的管轄範圍,妳會來我們這裡聲請呢?他說:是產險公司理賠推薦我來大雅調解會聲請的。這時我心想:多虧歷任調解會前輩們的努力及用心,早已為調解會建立良好的口碑,這次的調解還好沒搞砸「大雅調解委員會的金字招牌」!

當一位新手調解委員在調解時遇到高衝突的氛圍或當事人不理性時,必須擁有高度的EQ及專業知識,幸虧臺中市政府法制局每半年都會為新聘的調解委員或在職的委員提供一系列的研習課程,讓新任調解委員的養成更容易上手,讓委員無論是情緒的控管或是專業知識的精進都能輕鬆的學習、汲取;再者在大雅區調解委員會在廖顯彬主席的堅持下,每個月固定召開月例會,利用每個月的月例會分享資深委員們的經驗,讓新進委員更能早日進入狀況;還有大雅區調解會裡,提供許多研習資料及相關書籍,讓委員可以向兩造提出更具信服的資訊供雙方參考。所謂「助人為快樂之本」,看著當事者雙方能順利達成和解,內心也感到開心與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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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4-13
  • 發布日期: 2024-04-1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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