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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還是很好用 大甲區調解會林周素蘭調解委員

大甲區調解會林周素蘭調解委員
大甲區調解會林周素蘭調解委員

    從95年到99年擔任調解委員的這4年當中,我所接觸到的調解案件中,99.99%都是車禍的案件,所以之前一直認為:調解就是專門用來處理車禍的,只有成立或不成立而已。

    沒想到臺中縣市合併後的第一屆開始,第一件調解的案由就是「建商與鄰居的糾紛」更稀奇的是同一塊地、同一個鄰居,可吵到來調解會聲請調解三次,是「三次」喔!而且三次都是不一樣的紛爭,經過這三次調解的洗禮,我才開竅!原來調解的案子是五花八門、無奇不有,不是只有單純的車禍而已。

    建商與鄰居陳先生第一次聲請的案由:吵死了,沒日沒夜的吱吱作響(電鑽鑽地的聲音),怪手叩叩的敲個不停,快崩潰了。這是在1005月份首次接到的擾鄰紛爭,聲請人是一位獨居的中年人陳先生,對造是名建商。第一次調解時,當我進入調解室後發現雙方當事人都擺著一副酷似閻王的臉色,此時的我心中暗暗升起一股不妙的念頭,等一下不知道會不會打起來?首次調解這種案件,師傅之前沒教過我如何應付這種場景,那只好硬著頭皮上了,於是我開口小心翼翼的慢慢唸著雙方的名字,藉著點名時觀察雙方的情緒,接著我先讓憤怒的鄰居陳先生陳述他的訴求並讓他傾吐苦水……他說:我已經一星期沒有闔眼了,每當閉上眼睛,耳朵就聽到吱吱喀喀的聲音,根本難以入眠。接著我換讓建商說說看,他說:我動工有經過申請,是合法的建築工地,工作中難免都會有噪音,我會請工地主任盡量不超時工作,縮短施工的時間,請陳先生體諒我們建築業的不容易。

    第一次的調解就在各自的堅持己見下不歡而散,我請他們回去想想有什麼方法可以降低噪音擾鄰的發生,我約了他們兩星期後再來調解。到第二次調解當天,調解前我給建商一點建議,我告訴他,如果想要順利的蓋下去,可能要花一些錢補償陳先生近日來的精神損失,建商同意了我的建議,有他的同意,我就有籌碼可以好好地跟陳先生談了。最後雙方就以三萬元達成和解,建商並告訴陳先生:若還是受不了,就拿這筆錢做隔音處理。就這樣這次的噪音紛爭就此圓滿落幕,建商於隔天順利恢復施工。

    100年9月中旬,鄰居陳先生又來聲請調解,秘書告訴我說:委員,您上次處理的擾鄰紛爭的陳先生又來聲請了!這著實讓我嚇了一跳,都已經過去那麼多個月了,怎麼還有問題?但我還是接下這件調解,邊走邊想,想一探究竟,又是哪裡出問題了?

    建商與鄰居陳先生第二件的聲請案由:風沙太大,家裡灰塵掃不完,空氣中充滿灰塵,快不能呼吸了!有上次的經驗,這次我反而是帶著愉悅的心情走進調解室,一進到調解室就看到兩位當事人有說有笑的談話著,我坐下後,省掉自我介紹、省掉點名、省掉看內容、省掉很多時間,我直接問兩位要如何處理?這位陳先生也很爽快的說:給我一些錢,我請人來處理打掃就好。建商也很果斷地說:可以,你說看看需要多少,但要合理。陳先生說:給我5萬。這時建商面有難色,口中嘀嘀咕咕的猶豫著……後來我請建商先到外面談,最後決定給陳先生3萬元,來來回回大概談了30分鐘,總算用錢擺平了。最後我給建商一句話:蓋快一點吧!

    101年3月,建商與鄰居陳先生第三件的聲請案由:牆壁漏水,地上磁磚隆起。有前兩次的接觸,我心想這建商也太衰了吧!如果再這樣下去會沒完沒了。好,我進了調解室,又是熟悉的雙方當事人,等我開口說出「好久不見」兩人同時都以尷尬的表情看著我,但我心裡覺得很好笑,卻又不好意思笑出來(喔!憋到我肚子好痛……)建商先請我到外面與他談談。他告訴我說,漏水、磁磚都已請工人為他修繕了,處理了2次,他就是不滿意,說這不行、那不可以,讓他很火大。我說:啊!前兩次的經驗你忘了嗎?「給錢一切都好說」建商說:有現成的工人在工地,在我看來就讓工人去負責修理,材料也有現成的,想說這樣就能恢復原狀,但是他又爭執說:房子的情形不是這樣的。前前後後我已經花掉一萬多元的修理費了,那要怎麼辦?因為有前兩次的經驗,我拉著建商走進調解室,我便開門見山的問陳先生:你覺得多少錢可處理好?他也很乾脆的跟我說“3萬”。我告訴陳先生,對方已幫你處理過了,已花費1萬多了,那再給你2萬如何?陳先生猶豫了一下說:行,就這樣成交。簽完和解書時,我先祝福兩位平安好運,以後不要再來了。有時候“錢”不是萬能,沒錢真的萬萬不能,有時候錢還是很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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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4-09
  • 發布日期: 2024-04-0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 點閱次數: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