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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換我接受調解 大里區調解會謝進立調解委員

大里區調解會謝進立調解委員
大里區調解會謝進立調解委員

    今天,不是我輪值主持調解的日子。但是,我來到調解會,而且走進了調解室。

    平常,走進調解室,我的位置是主持調解的委員席。而今天,我竟然是協同我太太前來調解車禍案件的這一方。這樣的角色互換,真的是令我五味雜陳,難以言喻!

    大里調解會林委員簡單的詢問案情之後,對方是年紀與我相仿,大約六十多歲的蔡秀能先生(化名),他態度非常誠懇的一再道歉賠不是,表示車禍當天天色已經昏暗,轉彎時可能是車子的A柱死角擋住視線。他說車禍的發生確實是因為他的疏忽而造成,願意和他的保險公司共同承擔所有的肇事責任。接下來,林委員要我們提出要求理賠的項目和金額,於是我們提出事先準備好的理賠方案。對方的保險理賠員審視了我們所提的方案之後,認為我們所提的理賠要求還算合情合理,因此只做了微幅的調整,彼此之間沒有爭執的意見,會談的過程也很平和順利,於是,雙方很快就達成共識調解成立。

    還原當天車禍的發生是這樣的:時間是傍晚六點半左右,我太太(已升格為阿嬤)從家裡步行出門,要到離家約三百公尺遠的美語補習班,接剛下課的孫女小妍(就讀國小四年級)回家。沒想到大約十五分鐘以後,孫女小妍腳上只穿一隻拖鞋,滿臉驚恐的衝回家,上氣不接下氣的喊著:「阿公〜!阿公〜!阿嬤被車子撞了!阿嬤被車子撞了!」,哇!真是晴天霹靂!我問:「阿嬤現在怎麼樣?」小妍:「阿嬤〜阿嬤躺在馬路上!」聽小妍這麼一說,我急得飛奔似的趕往現場,沿途上就聽到救護車的警笛聲由遠而近呼嘯而來。經過救護人員初步的檢查處理,阿嬤總算慢慢的清醒過來,真是謝天謝地!接下來救護車很快地把阿嬤送到醫院做進一步的檢查。

    事後的了解,原來,阿嬤是在綠燈時段,偕同孫女小妍由行人穿越道(斑馬線)穿過路口時,被由同方向行駛,從身後而來準備左轉的休旅車撞上,阿嬤和孫女小妍都被撞倒在地,小小年紀的小妍爬起來後,顧不得自己的疼痛,拍拍昏厥的阿嬤臉頰,一直叫著:「阿嬤〜阿嬤〜」,可是阿嬤都沒有回應,管不了腳上的拖鞋只剩一隻,更忘了自己被撞的疼痛,小妍火速衝回家通報這個恐怖的訊息。

    來到醫院以後,經過x光檢查的結果,還好,阿嬤只是踝關節扭傷、手腳和背部多處擦挫傷。這時,醫師突然問了一個問題:「這件車禍還有其他人受傷嗎?」糟糕!醫師這麼一問,我們才想起孫女小妍是跟阿嬤一起被撞跌倒的,因為她被撞倒之後,爬起來呼喚阿嬤,然後火速衝回家通報,從外表上沒有看出是否有受傷,我們竟然把她給忽略了,沒有跟著救護車送到醫院來。於是趕緊連絡家人把小妍也送到醫院,經過x光檢查結果是骨盆挫傷,只要休養一段日子就可以了。

    回想這件車禍事故,蔡秀能先生在左轉的時候,一時疏忽而撞到正在通過行人穿越道的阿嬤和小妍,可能是車速不快,阿嬤和小妍雖然被撞跌倒在地上,還好只是輕傷,沒有釀成嚴重的後果,這是不幸中的大幸。另外,當下救護車送阿嬤就醫的時候,蔡先生的女兒也馬上趕到醫院關心阿嬤受傷的情形。之後在家休養療傷期間,又前來慰問二次,保險公司理賠人員也打電話來關心及說明聲請調解的程序。這種肇事負責任和積極關心的態度,讓我們感受到肇事者蔡先生的誠意,因此,調解過程非常和諧平順,彼此都很客氣,很快就達成協議調解成立。

    我們台灣的汽機車,未禮讓行人的情形相當嚴重,這種交通亂象被外國媒體評論為「行人地獄」。交通部鑑於行人事故及非號誌化路口事故率非常高,於是修法對汽機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禮讓行人優先通過者處以重罰,希望能有效遏止行人傷亡事件。個人認為光是重罰還是不夠,重罰只是治標而已,應整合交通、法務、教育等相關部會,從基層教育著手,培養全體國民遵守交通規則的精神與習慣,另外,也要從駕駛人培訓過程,嚴格加強交通規則的認知與實踐,培養守法素養的優良駕駛人,這樣才是解決交通亂象避免傷亡的上上之策。

    經歷這次的事件,從主持調解的委員身分,換成協同我太太調解的角色,這樣的角色對調,讓我親身經歷車禍事故現場的處理、受傷人員就醫處置、休養期間的醫療照護、調解聲請、接受調解等過程。日後在調解案件時,對當事人遭逢車禍的惶恐無助,肉體的疼痛和精神上的折磨等更能感同身受,自當更積極耐心居間協調,協助雙方當事人化解分歧的意見,讓事件圓滿落幕,彼此都能盡快回歸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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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10-19
  • 發布日期: 2023-10-1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 點閱次數: 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