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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一步海濶天空 南屯區調解會林麗芬調解委員

南屯區調解會林麗芬調解委員
南屯區調解會林麗芬調解委員

    時光荏苒,擔任調解委員工作迄今已有12年,對於每一個接手的案件,始終抱著公正、客觀、不帶立場的態度,以同理心、耐心來處理爭端。以下謹就最近調解的兩個案例,提出與大家分享。

個案一

    傍晚時分,夜幕低垂,80多歲的周業有老先生(化名)走路經過斑馬線時,遭由林靖雅小姐(化名)駕駛左轉自小客擦撞跌倒,導致其右小腿挫傷,看似一件案情十分單純的車禍調解事件,但當我走進調解室頓時感受到氣氛凝重,周業有老先生及一對年輕夫妻(即林靖雅小姐和她的先生李明興) 及偕同到場的產險理賠專員已安靜坐在裡面,我跟雙方打招呼問候之後,周老先生便提高嗓門說話了:「我曾服務於國內多所教學醫院檢驗部主管,也曾在大學兼任教授,這件車禍事故,以我的社會地位,我要求10萬元賠償」,此時我心中想著周老先生,他認為他對「社會貢獻度跟車禍賠償金額」有著相關性,要求10萬元對他而言不算多。

    我請周老先生提供診斷證明書及醫療單據等資料,他只拿出一張200元的醫院收據,陪同林靖雅小姐的產險理賠員表示:「如果只有這一張單據,公司只能理賠1萬元」,周老先生聽了相當生氣並感到納悶表示:「以我的社會地位高,應該至少要賠10萬元。」似乎與我一開始對他的看法一樣,於是我委婉地對老先生說明:「車禍賠償係依據當事人受傷後的醫療支出、財物損失、工作損失及精神賠償等」為考量因素。

    針對雙方對賠償差距懸殊,周老先生沈默不語,他的心裡或許還想著:「以我的社會地位難道不值10萬元嗎?」相反的對方心裡應該也會認為:「周老先生只提出200元收據,卻要求10萬元賠償,這分明是要敲竹槓嗎?」在後續的調解過程中,我先肯定周老先生對社會貢獻度,另外我也看到了老先生右腳仍裹著紗布,特別關心地問他傷勢復原情形,得知他受傷至今一個多月,傷口尚未癒合,因此也能感同身受了解他所承受身心煎熬,於是我轉向面對產險理賠專員說:「周老先生年紀大,車禍受傷後所承受傷痛壓力一定高於年輕人,請你協助提高精神損失理賠額度,讓周先生好好養傷」,因此保險理賠專員檢視傷口,並拍了一張照片後表示:「好,既然委員這麼說了,我願意重新評估以2萬元賠償」。

    此時,周老先生回應:「其實10萬的賠償要求,並不是我要用在自己身上,我是想捐給屏東一家育幼院照顧小孩的」,聽完周老先生敘述後,李明興先生也說話了:「周伯伯,我代我太太向您道歉,讓您受傷了,我想說明當天情形,我太太是去醫院複診,太太得了癌症必須定期回診,當天看診結束後在返家路上因精神不濟,天色昏暗,以致於不慎撞到您,真是抱歉!」。

    「剛才聽你說要把這筆賠償金捐給育幼院,我十分敬佩,為表示歉意,除保險給付2萬元外,我們夫妻願意再自付1萬元,一併提供你做公益」。

    周老先生露出微笑,點點頭默許,但他聽到李太太因癌症精神不濟導致車禍則露出同情神色,並說道:「因為我是醫事人員,願意提供你們治療癌症意見。」

    每個調解案件的背後可能都隱藏著一段深具意義的故事,而我負責協調的這個案子也不例外。在雙方相互體諒的過程中,我們成功地圓滿解決了紛爭,最終調解成立。調解結束後,雙方不僅變成了好朋友,還讓李太太獲得了免費的癌症醫療諮詢,同時,這筆車禍理賠金也轉化為一筆公益贊助,成就了一項善行。最終,他們一同愉快地離開了調解委員會。

個案二:

    2021年7月本市某傳統市場一家雜貨店突然冒出陣陣濃煙,瞬間大火竄起,泱及周遭店家,尤其隔壁販賣女性服飾的商店,全部付之一炬。

    這天兩家店的老闆相約來到南屯區調解會聲請調解,而這個案子正好由我負責調解。

    服飾店陳家成老闆(化名)表示他的店內只供營業及貨品存放使用,火災前幾天,剛進了一大批貨(在手機內有明細紀錄可以佐證),他更強調店內所賣女性內衣絕不是大陸進口的便宜貨,全部台灣生產,單價高有品質保證的。因此陳老闆自行估算他的店內損失約有1000萬元。

    此時坐在對面的王鉦風老闆(化名)則低垂著頭且一語不發。於是我請陳老闆到調解室外單獨溝通,陳老闆表示:「我現在很忙,想儘快把這件事情處理好,我最低的要求是700萬,不然就上法院」。

    明白陳老闆的要求,我再詢問王老闆,王老闆則表示他願以最大的誠意賠償陳老闆350萬元。不過兩人的賠償金額主張差距實在太大,我內心衡量這件案子似乎是難以和解,於是向王老闆說:「這場火災係因你的疏失所引起,未釀出人命已算是不幸中的大幸,考量陳老闆最後一批進貨成本,我建議你再提高賠償額度,以500萬和解,如何?」。王老闆沈思良久後,最後終於點頭同意。

    得知王老闆願意賠償之額度後,我再次向陳老闆表明對方願以500萬元和解意思,陳老闆十分生氣地說道:「其實我已退讓很多,實在無法接受他所說的賠償額度,那只好提告走訴訟程序!」轉頭要走,我趕緊勸陳老闆不要太激動,並向他分析:

1.訴訟程序,曠日廢時,而且700萬的賠償要求,舉證不易,若證據不足,法院判決也未必如預期。

2.要考慮對方的清償能力,早和解早拿到錢,走訴訟程序,縱使告贏了,對方無力支付,也只是拿一紙債權憑證又有何用?

3.你們是鄰居,遇到這種困難時刻,彼此多體諒一些,和氣生財。

    陳老闆聽完我的建議後,也是思考良久,最後嘆了一口氣說:「好吧!也只能勉強同意他所提的賠償額度,這件事了結後趕快去賺錢比較要緊!」

    這件案件最後以500萬元達成和解,雙方簽完調解書後,彼此握手致意隨即各自離去。望著他們離去的背影,我則默默地祝福這兩位老闆都能儘速重整家園,東山再起,再展鴻圖!

    每一位來到調解會的當事人通常都已經被案件困擾很長時間了,因此每當調解成功後,看到他們露出如釋重負的微笑,我深切體會到「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這句話的深刻含義。作為調解委員之一,我深感榮幸!未來,我將持續秉持「助人為善」的精神,並在調解崗位上繼續奉獻我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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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10-10
  • 發布日期: 2023-10-1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 點閱次數: 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