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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經驗談 大雅區調解會陳茂林調解委員

大雅區調解會陳茂林調解委員
大雅區調解會陳茂林調解委員

    在我接觸的調解案件中,十之八、九都是車禍案件,對於車禍的調解,我覺得有些觀念不管是兩造當事人或是調解委員都應該要注意的,藉著這次的機會與大家分享一些個人對於調解實務上的淺見。

調解程序的進行不外乎是商談賠償事宜,講到錢的事,大部分的人都是錙銖必較,所以兩造當事人及調解委員對於「傾聽」與「說話的技巧」是非常重要的,如何才能讓大家感同身受,進而化解彼此間的歧異,是調解成立的重要環節。

在我們調處案件的經驗中,時常發覺兩造當事人所說的話或是提出和解的條件,常因為情緒的關係而使用不當的表達方式或是措辭而互相觸怒對方,這樣的情況對和解並無幫助。

    常聽到當事人說會發生車禍事故是因為「壞運」所導致,但我認為這句話除非是小擦撞或是輕微的交通事故,否則兩造當事人講是因為「壞運」所生的紛爭可能較為不適當,因為言談中難免帶有情緒性的語氣,故不宜由當事人自己開口
,雙方都會覺得自己「很衰」才會被對方撞到,不會認為對方有甚麼倒楣之處,所以直接的感受就是沒誠意、不想道歉
!更無庸談論後續的賠償,但若由委員以客觀的角度來切入會比較恰當,也可分析肇事主、次因給兩造當事人參考,並可告訴當事人並非全然是因為「壞運」喔!

再者,兩造往往在調解過程中都會「強調自己的傷勢及財損」,但當事人應需思考一下,當兩邊的傷勢及財損不成比例時,我認為則無庸再提,因為不會得到他方的諒解,也無法抵銷太多的賠償金額,對於所提出的賠償金額,都會認為金額太高或想獅子大開口等等沒有和解的誠意,針對這個問題,我認為可以適時保持沉默,不要直接「戳破對方!」但能向對方表示自己可以負擔的賠償範圍,而不去質疑對方所提的條件,因為在和解時互相抬槓,只會讓彼此沒有台階下,那就更不可能達成和解!

調解時,大部分的人都會故意提出較高的賠償金額讓對方殺價,在許多調解成立的案件中,達成和解的金額往往都會比當事人原先所提出的賠償少很多,開高賠低!所以我認為開出的金額和損失不成比例時是考驗委員們調解技巧的運用,畢竟達成和解後能確實給付賠償金才是最重要的!

「避免雙方互相指責」,既然都出席前來談和解了,也不是在法院進行訴訟,那就無需再互相責備對方的過失,進行攻防,一再的指責只會加深兩造對立的關係,對商談賠償條件毫無助益,但也不是完全不提肇責,只是把肇責留給調解委員用公正的角度做評析、調處,以交通法規的規範作為依據,再用個案的初判表或交通事故鑑定的資料作為參照,做出合理的責任歸屬。

「盡量親自到場調解」,偶有調解雙方當事人因故無法到場,把理賠事宜全部委託由保險公司處理,我認為除非只有單純的車損,否則不該如此,當事人應與保險公司「會同出席」,才不會讓對方感覺是在逃避或是不想承擔賠償責任,亦可避免保險公司所簽下的和解條件與當事人的想法不一致,且倘有告訴乃論的刑事責任,也可請求一併撤回告訴,如此一來可以大大降低調解上不必要的紛擾,當事人也可利用出席調解的機會再次相互關心,展現和解的誠意,也較有機會促成和解,況且保險理賠人員如果不清楚整起紛爭的始末,完全交給他們處理,萬一搞砸了進入訴訟程序,失去和解的良機,這都是當事人不樂見的。

調解雙方當事人應「相互退讓」,盡量別讓案件進入訴訟,因為一旦興訟,對雙方都沒有好處,且還需支付律師費,倘若判決的結果比原先所談的條件還差,那又何必耗費大筆的金錢與時間呢?

「調解程序進行中避免錄音」,唯有相互信任雙方才能卸下心防開誠佈公地真心商談,況且調解時的錄音也無法當成爾後訴訟時的呈堂供證。車禍事故求償的依據,是參酌事故現場的各種事證及當事人的傷勢來綜合判斷,並非僅以調解時的片面之詞即可作為請求賠償之根據,況且調解室本非公開之場合,調解時偷錄音顯然不妥。

「切勿帶著不理性的情緒前來參與調解」,衝動的情緒或是當場拍桌敲椅是無法達成和解的,當事人可以立場堅定但語氣及動作不需火爆,因為語氣的好壞一定對調解的成立與否有所影響。

「勿多人出席調解」,因為每個人都想急功好義,但人多反而容易嘴雜讓問題失焦,更不易達成共識,但也不是說自己單槍匹馬出席調解是最好的選擇,可以找對調解有幫助的人,如專業的理賠人員或有法律及相關知識的友人、眷屬,調解前充分討論,調解時如能提出有條理的解決方案,會有助於和解的成立。

最後,我分享網路上一則感人的故事-「不傷自尊一碗白飯的恩人」,有位家境清寒的學生即將上大學,礙於經濟上的關係每餐的伙食費都必須相當節省,上大學的第一天,中午用餐時間一到,他就在學校附近的自助餐店外徘徊,等到大部分的客人都走了才入內購買一碗白飯,結帳後問老闆:我可以在白飯上淋點菜湯嗎?老闆回答:沒關係、你儘管用、不要錢!大學生聽了覺得很高興,飯吃完了又多叫了一碗白飯作為隔天的中餐,但老闆其實早已發現大學生在經濟上的困境,在不傷害他的自尊下,老闆在多叫的白飯底下偷偷放了滷蛋及肉菜,白飯上面依然淋上菜湯,還囑咐大學生明天要再來喔!就這樣大學生在這間自助餐店一吃就是四年直到完成學業,但畢業後未曾再到自助餐店用餐。

過了二十幾年後,該自助餐店因是違章建築的關係被迫拆除,老闆也因此失業了……而當初用餐的大學生現在已經事業有成,也當上了某間大公司的總經理,當他一得知此消息後,親自邀請自助餐老闆到公司開設餐廳,以報答當年老闆對自己的幫助!這故事的啟示告訴我們:「善待自立自強的弱者!就是善待自已。懷著感恩的心,年少不怕苦難與挫折
,只怕年長多坎坷啊!」這位老闆在幫助大學生的同時也顧及到他的自尊,因二十多年前的植福,造就的不是白飯之亂,而是送一碗不傷自尊的白飯,二十年後卻得到了意想不到的回報。

我們在調解的過程中何嘗不是如此,大家互相尊重,不管是雙方當事人或調解委員都要靜心傾聽、語氣溫和、心中有愛且面帶微笑,因為「微笑是友善共通的語言」,心存感恩,凡事互相讓步,多點同理心,這樣大家才能化解糾紛,達成和解,並減少訟源,為社會帶來更多的祥和之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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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10-02
  • 發布日期: 2023-10-0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 點閱次數: 1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