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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親!近鄰!孰親!孰遠! 大雅區調解會林清貴調解委員

大雅區調解會林清貴調解委員
大雅區調解會林清貴調解委員

    這是一件老婦人向子女請求扶養費的案件,也是大時代下的悲歌,案情如下:

    聲請人是一位70多歲的婦人阿信,阿信聲請調解的目的是向三位子女請求給付扶養費,三位子女分別為長女阿美
、次女阿霞及長子阿仁。

    阿信出生於民國38年,那時候的台灣生活條件及物資並不充裕,從小就必須幫忙照料家中的農活與家務,年輕時的阿信也跟許多少女一樣有著滿腔的情懷,內心對另一半也滿懷期待,期望有個美滿的歸宿,但那個年代,男婚女嫁大多都是透過媒人介紹,或是父母的媒妁之言,而阿信也是透過媒人的介紹進而嫁給自己的丈夫阿君。

    二人結婚後,剛開始日子過得還算平靜,阿君也對阿信很好,但不久之後阿君卻染上酒癮,只要工作不如意,就會性情大變,回家常常對阿信出言不遜,且有時會藉酒消愁,喝酒後對阿信不是辱罵就是一頓毒打,這種日子使阿信十分害怕,即使受了委屈亦不敢向自己父母訴苦,深怕在這個重男輕女、男尊女卑的時代,就算向父母訴苦,可能也得不到認同或幫助。

    阿信心想藉著生孩子,來打動阿君,盼呀盼!阿信的肚皮總算傳來了好消息!起初如阿信所言,懷孕期間迎來了短暫的好日子,但孩子出生後,阿君一看到是個女兒就轉身離開,苦日子又緊接而來,這樣的生活幾乎壓著阿信快喘不過氣了,但日子總是要想辦法過下去……

    日復一日,總算又盼到再次懷孕的消息,阿信的懷孕總是會改變阿君的態度,因為第二次的身孕,阿信又得到短暫的正常生活,但好日子隨著孩子的出生又發生了轉變,第二胎一樣是個女兒,在阿君重男輕女的觀念下,生下二個女兒的阿信,從此再沒有好日子過…在無法替阿君生兒子傳宗接代的陰影下,阿信的日子過得十分辛苦且沒尊嚴。

    然而經過幾年努力,阿信終於懷上了第三胎,但這次的懷孕已沒有之前懷孕時能得到阿君的善意對待,煎熬了數個月老三總算是呱呱墜地了,這次慶幸的是個男孩!阿信終於可以有個交代了,但在她的心裡其實早已埋下結束這段婚姻的念頭,只因先前尚未替夫家完成「添丁」的任務,所以不敢提出;生下了阿仁後總算完成了阿君的心願,阿信也決定離開這個傷心、痛苦的地方,不久之後也如願與阿君離婚了。

    阿信離開夫家後,前來朋友的家寄宿,朋友也對她很好,免費提供住所讓她居住,附近的鄰居也是親切萬分,平淡的日子就這樣過了50多年,阿信漸漸的上了年紀,也無法再從事勞動工作養活自己,但又沒立場向子女請求扶養,只好向社福機關申請補助,後經社福機關查證,阿信膝下有子女,除非遭子女棄養,社福機關才能給予補助,在萬般無奈下只好向子女提出給付扶養費的訴訟,並也向他們說明為何會提起該訴訟,並非真的向子女索要扶養費,只是想獲得一份判決來證明他們未給付扶養費即可,但法官的判決並未如她們所願,判決中指明子女各應負起扶養母親的義務,只是三位子女依其經濟狀況給付不同的金額罷了,這個結局並非當初所預期,故也引起了長女阿美及次女阿霞對媽媽的不信任,而老么阿仁的記憶中從未受媽媽的照顧,因此堅決不服法院的判決,還說有辦法的話就去強制執行扣薪,要他主動給付扶養費,那是不可能的!

    有了第一次不愉快的結局,二女兒阿霞在申報所得稅時

,就主動將媽媽列入扶養對象,因為這個舉動直接讓阿信的一筆補助款被迫取消,前幾年又因疫情的關係,朋友收入減少,阿信心想一直免費住朋友家也不好,只好再次提出給付扶養費之申請,但這次阿信不敢再向法院申請,轉而向調解會聲請。

    調解當天,阿信是由鄰居阿義陪同前來,而子女方面,一樣只有女兒阿美及阿霞出席,兒子阿仁拒不出席,阿信提出的項目是請阿霞撤銷申報所得稅的扶養,且三位子女就上次法院的判決金額每人再多給3000元,因先前判決的關係,雙方於調解時己無相互信任的基礎。

    阿霞表示已取消所得稅扶養的申報,阿美及阿霞不懂為何媽媽還要再向她們多請求扶養費,阿美並哭訴指責著阿信說:「為何當初離開後,我帶著妹妹一起過去找妳,妳竟那麼無情的將我們推開,讓我們哭著離開」阿信無奈哭著回答:「那時的我,連養活自己都有困難,怎麼敢把妳們留下?更何況妳應該知道爸爸的脾氣,若讓他知道我留下妳們,非把我打死不可!我難道不想留下妳們嗎?而是我不敢!」且有些事情非阿信當下能說清楚,故希望鄰居阿義進來幫忙說明
,經二位女兒同意後,阿義進來向女兒說明,但阿義一進門突然指責二位女兒的不孝,尤其阿霞的工作還是位老師,忿忿的表示:「不孝的老師如何教育好下一代!」阿霞當然也不甘示弱,當場就吵起來了!

    阿義還說:「要怪就怪阿君,不然去把阿君挖起來鞭屍。」阿霞一聽更氣了,瞬間空氣整個凝結了,身為調委的我,滿臉尷尬……心裡正在想著怎麼化解這場紛爭。阿義跟阿信說

:「阿姨走吧!走吧!我們不要請求扶養費了,只要我阿義還有一口氣在,就不會讓妳餓死!」拉著阿信就要往外走,這時阿美及阿霞一聽覺的自慚形穢,親生的女兒卻比不上一個外人,片刻後阿美開口說:「我付!我付!媽媽要的扶養費全部由我來付,不用讓妹妹弟弟付。」

    經與三位當事人協調後,本案以撤銷結案!誤會化解了

,女兒主動抱著媽媽,母女三人相擁而泣,阿美及阿霞開始教阿信如何用智慧型手機、操作line,並要媽媽吃好、吃飽、穿好,照顧好自己,沒錢時打個電話給女兒,女兒會立即匯款過去,母女並回憶起以前三人一起生活的日子。這是多麼溫馨、多麼感人的畫面,也讓在場的我及阿義眼角泛淚。調解本是解決紛爭,非以調解成立為目的,本案雖不成立,但結局卻十分溫馨!

    過往的農村社會中,重男輕女的傳統觀念導致許多女性遭受不平等的待遇,上述的阿信就是一個典型的案例,為了顧及夫家和小孩而忍氣吞聲多年,所幸阿信最後堅定了自己的選擇擺脫家暴的陰霾,但卻換來子女們的不諒解……所幸多年後幾經波折,透過調解的力量找回逝去多年的寶貴親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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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09-18
  • 發布日期: 2023-09-1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 點閱次數: 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