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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智調解至關重要 和平區調解會劉雲敏調解委員

和平區調解會劉雲敏調解委員
和平區調解會劉雲敏調解委員

    魯哀公曾問:「何為則民服」孔子對曰:「舉直錯諸枉,則民服;舉枉錯諸直,則民不服。」俗話說:有「理」走遍天下;無「理」寸步難行。因「理」「直」氣就壯,一股腦兒的向前衝,在著重情、理、法的傳統社會社會,這樣往往會造得不償失的後果。殊不知,如果採以柔克剛、以靜制動就能在調解會談中達到雙贏結果!否則,一再的續談、協調,彼此沒有相互退讓的空間,再輕微的紛爭都將變得窒礙難行而無法達成和解。

    我曾任職於台電及擔任八年的民選村長,村長日常的工作除了平時固定服務民眾外,感觸最深的是村民的糾紛,不論是選民託付或村民期待我可以讓大家和平相處,過程中最不樂見的場面是彼此間的怒目相視、惡言相向。因此我退休後自願加入調解委員會,秉持「奉獻終身經驗,服務鄉里!」的理念,來一償宿願。這一路走來感觸良多,幸虧有賢內助的輔佐、耳濡她的善良、婉約、體諒、寬宏及建議往往能在調解中牢記賢內助的性格,往往有臨門一腳的功效,最後總能使雙方握手言和,歡喜收場。以下有兩則故事與大家分享:

案例一:果農扣款案

    約莫3年前,有位台北水果批發商陳小發,於1099月向和平區南勢里的果農吳小天購買約12萬元的高接梨,陳小發收到水果準備開箱分級零售時,發覺水果有損傷,便反應要求扣款,吳小天聽聞後表示不同意扣款,雙方意見不合便來聲請調解。同年9月,在和平區調解會調解,雙方陳述,批發商陳小發情緒火爆,要求扣款3萬元。經委員婉轉說明,務農非常辛苦,水果有損傷,不能確定是吳小天果農的錯,極有可能運輸或搬運途中發生碰撞而導致水果損傷,吳小天只能接受扣款2萬元,兩人未達共識(陳小發的太太同意扣款2萬,但陳小發本人堅持不讓),眼見調解即將破局,調解會鄒主席宣佈休息5分鐘。趁休息當下,陳小發的太太為了促成和解,私下偷偷將5000元託我交給果農吳小天,並囑咐不讓她先生知情,最後在和解書上改寫扣款15000元,果農吳小天也同意,最後調解成立。

案例二:車禍調解案

    108年調解一件位於和平區博愛里所發生的車禍案件,2位機車騎士王阿銘與張小怡發生碰撞,經鑑定後發現張小怡機車越線行駛有錯在先,王阿銘則因車禍造成輕微腦震盪,住院一週後,已出院在家休養。王阿銘向張小怡要求車禍的相關賠償,但賠償金額未達成共識便前來聲請調解。

    王阿銘是位敦厚的老實人,只要求5萬元的賠償費用,其中包括修理機車費用以及10幾天住院無法工作的損失(住院費用已支付3萬元),不料調解當天,王阿銘和友人邱阿杰一同前來調解,調解時友人協助天花亂墜的爭取,竟提高賠償金額至30萬元,當日的調解最終無法成立。

    會後我便向王阿銘提議,請他再聲請第二次續調,但不要再讓邱阿杰陪同,王阿銘接受了我的建議,果然在第二次的調解中進行的十分順利,最終雙方以賠償5萬元達成和解。

 

    綜論:根據上述二個案例,我認為陪同調解的親朋好友都應該理智的處理、冷靜的面對,了解調解雙方之間的為難之處及整起糾紛的來龍去脈。當然,更重要的是當事人自己也應該要保持理智,與對方理性溝通,不要為了一時衝動而失態,這樣只會適得其反,既無法達成和解,也更加深了雙方之間的不良觀感,可謂有弊無利,壞了大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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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09-07
  • 發布日期: 2023-09-0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 點閱次數: 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