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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就像彈琴一樣 大甲區調解會詹前宏調解委員

大甲區調解會詹前宏調解委員
大甲區調解會詹前宏調解委員

    調解就像彈琴一樣。「太緊弦會斷,太鬆發不出聲音。」調解的兩造,求償者大部分期盼能拿到多一些賠償金,賠償者希望少付一點金錢。調解委員為從中取得平衡。經常要搬出十八般武藝,真是難為了調解委員!

    若是遇到不對稱的調解,那更是要傷透腦筋。以下要分享的就是一件不對稱的調解:

    一個夏日的週四下午,進調解會之前,被毒辣的太陽曬得頭有點昏沉;進到調解會冷氣一吹,精神為之一振。調解案件兩造均到場的,都已進場進行調解;等待區裡尚有一對年輕男女,男的名叫阿俊由女友陪同,因對造方尚未到場;助理小姐正透過電話聯繫對方;「小美小姐,爸爸在嗎?」「爸爸關在監獄!」「那..媽媽呢?」「媽媽已有很多年沒聯絡了,不知道她在哪裡?」小美年齡為17歲,是一位未成年的女孩。

    從對談中,知道這案件如果小美的父母不到場,就算小美願意和這對年輕男女和解,案子也無法報法院核定;可是助理小姐發揮契而不捨的精神,繼續問到:「那妳跟誰住?大人有在嗎?」詢問之下得知:小美自幼父母離異,生下她之後就交給母親的阿姨撫養,前兩年這位姨婆不幸過世,現在由阿姨小慧接手扶養,於是便連繫上小慧阿姨,她也願意出面代為處理。

    找來外面等待調解的兩人,告知實際狀況:因為拿不到小美的法定代理人資料,所以無法報請法院核定,但是我可以私底下幫忙調解,且小美的阿姨小慧願出面代為調解,得到對方首肯後,便請這位阿姨儘速趕來。

    雖然明知道談成無法報法院核定,但是基於為民服務的精神,我還是很親切、熱誠地招呼雙方進入調解室。

    案情簡述-小美無照駕駛且違規迴轉,須負肇事全責,聲請人阿俊機車後座載人,碰撞後雙雙倒地,機車受損兩人嚴重擦挫傷。

    坐定之後,首先確認肇責,小美須負全責,雙方對此無異議。

接續,我請阿俊提出求償內容;受傷兩人醫療費用,一位6000元,一位4000元;工作損失8000元和4000元;精神撫慰金每人1萬元共計兩萬元;財損部分機車修理25000元,手機及眼鏡5000元;合計72000元。

    阿俊既已提出求償金額,我便詢問小美的阿姨小慧,對於和解的條件有何看法?

    小慧面有難色的說:「小美雖已十七歲,但是她自小就有點智能不足,每次工作,大概一個月後就會被老闆辭退,為了上班交通方便之需,所以那天在路上練習騎車,一緊張才發生這次的碰撞車禍;造成阿俊受傷又車損,真的很抱歉!賠償也是天經地義的事!但是我實在拿不出這麼多錢來,該怎麼辦?」

  至此,我心裡知道-這將會是一件不對稱調解!損害與賠償將不對稱!想要讓雙方達成共識,那就要考驗我的調解功力了!

    我開口說道:「我擔任調解委員已有十多年,說真的以本案來說,阿俊提出的賠償要求並不過份,可是也要對造人有能力賠償才有用;那請問小慧阿姨妳能賠多少?」

    小慧阿姨思考片刻後說:「醫療費用就請阿俊申請強制險,我就賠償機車修理費用-兩萬五千元,好嗎?」

    聽了小慧阿姨的回話之後,我沉默了好一會;想好對策後,我便開口問阿俊:「目前看起來小美和小慧阿姨的家境確實不好,屬於弱勢家庭;要他們全額賠償實有困難。對於兩萬五千元的賠償金,你們有什麼看法?」

    阿俊表示:「我們到現在,還在還就學貸款;我們日子也不好過!因為知道對方生活困苦,所以求償已壓到最低,但這個金額還是沒辦法接受。」

    「怎麼辦?雙方都有困難,要怎麼解決?」於是我靈機一動!

    「這樣好不好?雙方暫停一下」,各自再行思考,小慧阿姨再提高賠償金額,阿俊再降低賠償金。

    利用暫停時間,我和阿俊懇談;並分析現況讓他們參考,小美的父親目前服刑中,母親也失聯,即使告到法院,倘若判賠較高的金額;但是對方真的沒有財產可供賠償,那也只是拿到張債權憑證而已;況且上法院更是曠日廢時,對兩造都是一種折磨,不妨考慮現在少拿一點,讓這種厄運即早畫下句點不好嗎?

    阿俊聽完我的一番建議和友人討論後說:「那就請對方賠我們三萬元好了。」

    和解曙光已現,我便請雙方回到調解室,繼續未完成的調解;分析現況之後,小慧阿姨也欣然答應以三萬元作為賠償。終於雙方達成和解。

    因為小美欠缺法定代理人的資料,雖然無法報請法院核定,但我還是幫雙方寫和解書。最後在兩方簽名蓋章後,完成了和解的程序。雖然不記成績,但是可以幫民眾解決困難,內心還是充滿歡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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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08-28
  • 發布日期: 2023-08-2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 點閱次數: 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