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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老舊社區公寓大廈住戶糾紛的歡喜調解之路 南屯區調解會高漢廷調解委員

南屯區調解會高漢廷調解委員
南屯區調解會高漢廷調解委員

我相信買得起透天電梯別墅或高級電梯大樓的人,絕不會屈就居住於老舊的公寓大廈的,原因除了建物老舊以外,通病就是外牆、頂樓及各樓層多次換手施工不慎,年久之後引發阻塞或漏水的毛病,造成連公設通路也潮濕、陰暗以及管理經費收取困難與維護不佳的問題,且住戶多數來自經濟弱勢的底層,每日忙於工作,且多少有自掃門前雪的觀念。

約莫去年2021年五月間台灣新冠疫情爆發,本市各區調解業務因而暫停,迄八月間所累積之案件,於疫情稍緩時,本市各區公所開始積極啟動調解,因疫情指揮中心仍有室內聚會人數的限制,為了避免群聚,南屯區調解會於雙方當事人報到後,由行政人員導引雙方當事人到各調解室,俟等候主席分案後,各該調解委員依序逕行至調解室,與雙方當事人會面,於人別詢問與案情瞭解後開始進行調解。

疫情緩解後,我接到的第一件調解事件,即老舊社區公寓大廈的漏水糾紛,調解事件聲請人為該公寓大廈新購入之住戶,為一位年輕的投資客阿良,剛購入公寓沒有多久,公寓並非自住而是想要轉租,時值夏天多雨房屋裝潢後仍因漏水而租不出去,且所花裝潢費用因漏水後付之一炬,導致心情不佳抱怨不斷,揚言他對法規很瞭解,一次調解不成,就會逕行到法院訴訟;另一方為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的主委阿旺,面有難色陳稱:「該社區為老舊公寓管理費已經用罄經費不足,本來漏水問題每家都有,也都自行解決,他每天忙於工作,本就不想當主委」。由於缺少相關區權會紀錄之相關資料導致無法進行調解,當事人也願意補正區權會資料,已決定各住戶如繳納管理費後,雙方各找兩家廠商估價後參酌並再行磋商,因而同意改期一個月後再試行調解。

第二次調解日,由於需要開區權會才能解決經費問題,主委阿旺陳稱:由於疫情仍在二級期間,住戶均不願意出席聚會討論,且雙方所找商家的估價金額差距頗大,所以此番改期並無進展,大廈管理委員會主委阿旺並稱他不想當主委,願意受罰。

原本雙方均無意再行改期調解,但我瞭解認為本件癥結難題有三:其一阿旺主委日常忙於工作,觀念不足也不積極處理管委會與住戶之間的糾紛,還曾表明願意解職受罰。其二該公寓大廈之區權會於疫情期間,各住戶須繳納管理費,因深怕染疫而推託,其三雙方所請商家估價金額落差的問題。以上三個問題如能有共識的可能,本件花點時間應可解決糾紛。

經我調解時曉諭雙方,公寓大廈雖舊,但如果大廈住戶的公共問題能逐一解決,整個居住品質提升,也是全體住戶受益,會在每次交易的時價登錄上看得出來,而老舊公寓大廈最大問題,通常就是出在潮濕陰暗影響居住品質與身體健康,所以解決居住品質首要改善漏水問題,務必於召開區權會時,讓全體住戶瞭解,繳納管理費就不會是問題,居住與生活品質的提升,大家都會願意繳納,另主委推託不積極部分,我也曉諭大廈管理委員會主委一職,是義務不是權利,當大家對於公共問題不積極時,主委就有可能由整個住戶輪流當,不能推託卸責。

再者,公寓大廈社區之區權會召開,住戶深怕染疫的問題,目前大家幾乎人手一機,可以透過手機開視訊會議,以及就相關法規部分,本件聲請人阿良願意出面協助加速完成區權會的決議。另外阿良所委託商家估價相對較高的問題,也請阿良以中階施工品質與兩年的保固為接受的基調,要求高品質則與整個舊公寓大廈的住戶之理解有間,而且以金額補貼才能避免施工後雙方認知的後續問題的衍生。

經過一個多小時的商談,雙方大抵有具體的共識,且雙方再行改期的意願也增強,故我告知雙方都要以解決全體住戶的觀念樹立規範,也可供嗣後其他住戶漏水等糾紛解決的模式。雙方也決定再改期一個月後續行調解。

最後2021年底前之調解日,當我進入調解室時,見到社區管委會主委阿旺充滿愉快的笑臉陳稱:「報告委員,經過品質共享的觀念溝通後,住戶管理費用收取很順利,大致已經有共識,只是金額差距的問題,煩請委員再次協調以達成調解的意願」。我則再次建議,基於都是同棟大廈住戶,以和諧為重各退一步,共存共榮的概念,住戶區權會補助一定金額,由阿良自行找商家施工,品質自負以解決本次糾紛,雙方不再拖泥帶水,因而很快達成協議雙方於簽過調解筆錄與調解書後,心情愉快地步出調解委員會。

這段調解過程也提醒我們,社區的和諧與進步需要大家共同參與,主委的角色更應是一份責任與奉獻。當我們願意用心傾聽、包容和尊重彼此,尋求共贏的解決方案,無論面對何種挑戰,我們都能夠攜手前進,歡喜做甘願受,為社區的美好明天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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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08-06
  • 發布日期: 2023-08-0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 點閱次數: 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