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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換位思考談調解的真諦 北屯區調解會楊瓊珠調解委員

北屯區調解會楊瓊珠調解委員
北屯區調解會楊瓊珠調解委員

回想多年前,當我接過調解委員聘書的那一刻,指尖觸碰到的不只是一張紙的重量,更是一份帶有使命的社會責任。「調解委員」這個頭銜對我來說,並非是權力的光環,而是一場修行與試煉的起點。調解室小小的空間裡,每天幾乎都在上演著各式各樣的糾紛。聲請人與對造人面對面分坐兩側,當事人的眼神經常充斥著敵意、防備甚至是憤怒……而我的工作看似簡單,卻不容易達成,就是要在雙方提出各自的想法及要求後,營造正向的對話氛圍,並在最後握手言和的那一刻,彼此心裡沒有一絲絲的委屈及後悔,而是真正對調解的結果感到滿意。

調解委員首要具備的能力無非就是要懂得「換位思考」,這並非空洞的口號,而是破除僵局的不二法門。很多案子之所以會僵持不下,不是因為法與理講不清,而是當事人困在自己的情緒死角裡。如果調解委員無法洞悉這層情緒,那我們就如同一部毫無情感的機器,而不是一個合格化解衝突的公道伯、公道嬸。

我記得曾經調解過一件溫馨的案子。聲請人是一對姐妹的父親-阿傑,當時他的女兒們共乘一部機車,在返家的路途中被一名擔任替代役的小勳因沒保持安全距離從後方追撞。阿傑在調解室裡難過的說,大女兒手腳挫傷,整整請了2個禮拜的病假;小女兒雖受輕傷,但在日後留下了巨大的心理陰影。阿傑代為女兒們向小勳提出醫療費與薪資損失的求償。而當下小勳也是滿臉愧疚且語氣誠懇的起身頻頻向阿傑道歉。

看著小勳這般懊悔的行為,阿傑的眼神逐漸從銳利慢慢變得和諧。或許感受到了對方那股真誠及發自內心的歉意,也體諒他還是一個仍在服役中的年輕人,駕駛機車的經驗還不是很熟悉。最後,阿傑在嚴肅地告誡小勳以後騎車要更加謹慎後,便不再多加要求賠償,爽快地簽字和解。那場調解我看到的是一個長輩對晚輩的寬容與體諒,當事人這種發自內心的釋懷,比起法院的判決更有力量且更具教育意義。在那一刻起,我才真正的了解到什麼是「換位思考!」

當然並不是每個人都有這種共情的能力。我也調解過另外一件令人心寒的案例。一名婦人-阿蘭在搭公車時,因為一部同向的自小客車突然無故變換車道,導致公車司機被迫緊急煞停,她也因為這樣重摔倒地受傷。調解當天自小客車駕駛小玄由父親陪同出席。在調解過程中他不但沒有半點愧疚,反而對阿蘭冷嘲熱諷,大聲的質問是不是她自己沒站穩才會跌倒,這種毫無同理心的發言,連他自己的父親都聽不下去,並當場喝斥他閉嘴。

最後,在小玄父親一番的努力下,雙方終於達成了賠償協議。但在調解結束後,小玄走出調解室立即撥了一通電話給他的朋友,他在電話中語氣輕蔑地辱罵阿蘭,還憤憤不平地抱怨:「只不過是輕微擦傷而已就要求20萬的精神慰撫賠償,乾脆摔死好了。」那一刻,我感到一陣強烈的憤怒與遺憾,即便小玄賠錢了事了,他的心靈依然貧瘠,他完全無法理解自己的行為給別人帶來了多大的痛苦,這種徹底缺乏換位思考的能力,讓那紙和解書顯得蒼白無力。

這兩個案例讓我深刻地體會到一件事:調解不應該只追求案件結案的量-「廣度」,更要追求和解的質-「深度」。身為調解委員,如果只是急著把案子結案,而忽略雙方當事人的心結是否真的解開?那充其量只是形式、程序上的和解。我希望可以透過各種學習的機會來強化自己的溝通能力,讓每位走進調解室的當事人,都能感受到自己的想法被尊重、接納及傾聽。只有感受到自己的委屈被理解了,他才會願意放下前嫌,去同理對方的難處。

我也常跟來調解的當事人分享一個觀念。調解委員在調解室裡解決的不單只是化解紛爭,也是在學習怎麼在衝突中尋找平衡,換位思考就是一種認知的提升,如果對此能有所體悟,或許能讓你超脫受害者的情緒進而看到更廣闊的現實與感受。時時鍛鍊自己擁有這般溝通的能力,才是調解工作最珍貴的核心價值。

擔任委員期間,我經常拿12個字來惕勵自己「事緩則圓、人緩則安、語遲則貴」。處理糾紛時,節奏快不得,事情緩一緩,思考就能周全一些,才不至於做出過於衝動的決定。唯有有和緩、穩定的情緒,雙方才能在平靜的氛圍中對談。開口說話前先想一想,說出來的話或許會更有價值,也才不會像案例二的小玄一樣,傷人又損己。

如果在調解時都可以引導當事人有多一點換位思考的能力,我相信這個社會的暴戾之氣一定會減少許多。我熱愛調解委員這份工作,我會繼續在每一次的調解中,努力尋找法、理之外的那份溫情與智慧,讓調解不再只是一場數字的妥協,而是一次心靈的交會與昇華。社會的祥和,就藏在這些細小的理解之中,也在你、我的努力中逐步實現,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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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8-09
  • 發布日期: 2026-08-0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 點閱次數: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