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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組織簡介

一、設置依據:依政府採購法第86條及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組織準則設置之。
二、設置日期:100年1月1日。
三、委員會性質:依據法令規定成立之任務編組。
四、委員會資料:
(一)本委員會置主任委員1人、副主任委員1人及執行秘書兼委員1人,由本府高階主管兼任;其餘外聘委員16人由本府遴聘具有法律或採購相關專門知識之府外公正人士派(聘)兼之。
(二)本會委員任期二年,期滿得續聘之。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08-01
  • 發布日期: 2021-09-1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 點閱次數: 14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