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釐清肇事責任,責無旁貸 龍井區調解會張文慶調解委員

龍井區調解會張文慶調解委員
龍井區調解會張文慶調解委員

    我所處理的這件調解案,起因是林金生(化名)先生的兒子林金龍(化名)在10911月某日晚上,騎乘重型機車行經龍井區中央路一段與龍井區中央路一段92巷口時,與駕車的余雅惠(化名)小姐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林金龍先生傷重送醫不治身亡,余雅惠小姐也身受重傷。雙方就賠償問題致生糾紛,因而向龍井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

    起初警方告知林金生先生,本件車禍是其子林金龍騎乘重機逆向行駛,因而撞上余雅惠小姐,所以肇事責任在死者林金龍身上。但調解時,林金生先生主張,根據附近鄉親及目擊者的說法,事實並非如警方所述是他兒子林金龍逆向行駛釀禍。林金生先生對肇事責任的歸屬有異議。

    既然其中一方調解當事人對車禍事實經過有疑義,身為調解委員當然義不容辭釐清真相,確認實際的肇事責任,否則不符調解公平的原則。因此,為求真相,我親自到車禍現場,詢問事發附近的鄉親及店家,沿途調閱監視器畫面,務求滴水不漏搜尋車禍相關畫面。

    蒐集相關證據資料的過程雖勞累,但為民服務,我不以為苦,與發生車禍的兩方當事人及家屬失去至親或面臨親人受重傷的境遇,他們才是有苦難言,心如刀割。

    後來,我將整理好的資料送往警方研判,再轉呈至檢察官;檢察官查閱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表、現場照片、路口監視畫面以及中央路沿路的監視畫面後,重新確認本件車禍事實其實是余雅惠小姐逆向行車,撞上林金龍致其身亡!

肇事責任歸屬180度逆轉!林金生先生之子林金龍從全責加害人變成無責的受害人!過程行到此步,林金生先生和余雅惠小姐對釐清後的責任歸屬,都表接受。

    接下來,就進入到賠償問題了。

    林金生先生要求余雅惠小姐賠付醫療費用、喪葬費、精神撫慰金及一切依法可請求的金額共約一千多萬元。然而,余小姐雖然承認犯下大錯,但苦苦拜託林先生:「我沒有動產、不動產,只有強制險理賠200萬、第三責任險理賠100萬。在能力範圍內,我願意再賠付20萬元,總計賠償320萬元。」

雙方對賠償金額的立場差距很大。

    經我和龍井區調解委員會吳主席幾次居間溝通協調,再加上法院調解,最終雙方以460萬達成和解。林金生先生及妻子後來也特別至本會道謝,甚至以「張青天」的稱號感謝我;為民無償服務是我的發願與志向,也是調解委員的責任,這份來自林家至高的感謝,我著實愧不敢當啊!

    這個案件最終讓往生者林金龍先生的冤屈得以洗雪,終可入土為安;余雅惠小姐也承認錯誤,對林金龍的父母表達最深的歉意並與之和解;警方也就最初對肇事責任的誤判,致上十二萬分的歉意,也取得了被害人家屬的諒解。

    雖然這個案件有民眾離世,留下了永遠無法彌補的遺憾,但在憾事發生後,我們調解會對雙方當事人的痛苦均感同身受,全心釐清案情,調解賠償事宜,並安慰各造當事人,務求為憾事止血,陪伴案件的當事人們,盡早重回生活軌道,堅強迎接每一個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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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07-03
  • 發布日期: 2022-07-0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 點閱次數: 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