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天上午,東區調解委員會來了一個家族,兄弟分為兩派人馬互相叫囂謾罵。看到這樣的場景,心中湧起感慨。我請大家先坐下,並安撫眾人的情緒後,釐清兩造的訴求,請甲方先說明:
甲方(弟弟):「他獨吞了媽媽的財產200多萬,媽媽的存摺印章都是你拿著,我要拿回媽媽的遺產。」
乙方(哥哥):「媽媽的錢都是我給她的。媽住我這裡,我每個月固定給她零用錢,媽的私房錢都是我給她的錢存起來的。」
「而且媽住我這裡十幾年,你都不聞不問。媽媽生病,都是我帶去看醫生,住院時,也都是我和太太照顧,醫藥費也都是我付的(拿出一疊醫院醫療收據),你根本沒管過媽媽的死活。」乙方(哥哥)氣憤地繼續說。
甲方(弟弟)辯駁:「媽媽一、二十年前也是住我家啊(從提袋拿出媽媽的遺照)!媽媽住過我這裡,不然你對著媽媽的遺照發誓,看你敢不敢?」
乙方(哥哥):「那時候你的小孩還小,媽是去幫你帶小孩的!你的小孩長大了,不用媽媽帶了,媽媽才過來我這住的。是媽媽沒有了利用價值,你就把媽媽丟給我養……」
甲方(弟弟):「媽去你那邊住,是去你的工廠幫忙做加工。你給媽媽的錢,是媽媽的工資,我要替媽媽請領工資。」
乙方(哥哥):「你要替媽媽請領工資?我還要請領媽媽的每頓飯錢咧!十幾年了,你要怎麼算?」
聽到雙方爭執不休,完全沒有和談的跡象,不能再任由情勢惡化下去!我趕緊跳出來切入。
「你們雙方先停!不要再說了!我說真實的兩個故事給兩位聽聽看。兩位再好好想想。第一個故事,是我娘家的真實例子……」
我繼續向這對甲乙方兄弟分享著:「當時我國中二年級。有一天晚上,我爺爺忽然叫我爸爸的三個兄弟到大廳,我的大姑丈也回來了,大家正襟危坐,似乎有重大事情即將發生。」
「果不其然,我爺爺說:『你們都成家了,樹大要分枝,今天我要分家產給你們,請你們大姊夫回來做證人。』好奇的我,就在旁邊的椅子上坐著,一起聽我阿公到底要怎麼分家產……」
「我阿公手中拿著四支籤,說:『我把家裡的田地分成四個部分,這四支籤,誰抽到哪支籤,籤上寫的土地就是他的,好壞都是自己抽的,不能有異議。抽完,明天就請土地代書辦過戶。』」
「抽完籤後,我阿公接著說:『土地都給你們了,我以後要住老大的家,吃住都在老大家。你們三人每人每半年要給我500公斤的稻米,一直到我終老。今天說的,全部記錄起來,大家都要簽名,包括大姑丈當證人也要簽名。』」
「之後,我爸爸四兄弟和睦相處至今。」
接著,我向甲乙兩方再說第二個故事……
「有個家庭,孩子都已是成人也達適婚年齡,每個人經濟都各自獨立。有一天長子結婚了,之後開始負起家庭的全部開銷,沒有任何人拿一毛錢出來資助。幾年後小孩接二連三地出生,生活更是拮据。」
「原本就比較木訥不善於言談的這個長子,每個月上班工作的薪水漸漸入不敷出,長媳每到月底,總是哭著說,要向老公上班的老闆借錢買菜,過著非常辛苦的生活。」
「情況來了。」我繼續分享這個故事的發展。
「這位長媳想要分擔自己家庭辛苦的經濟狀況,於是向親友借錢想做個生意。前半年都虧錢,後半年生意開始有了起色。」
「就在這個時候,這個家庭的老爸爸竟把銀行的房屋貸款還款,轉到長子的帳戶自動扣款。天啊!這是什麼情況?對長子也太不公平了!但是,長男依舊默默承受。」
「房貸繳了若干年後,不明事理的二子突然說:『趁現在長輩都還在,家產要先分一分,避免以後麻煩。』」
「就這樣,老二每年都會把分產的事提出來講一回。有一年,這個長子終於生氣了!回應他的弟弟老二說:『都給你,我不要了!我不跟你爭。』」
「不知是氣話,還是真的想放棄?就這樣,這個長男什麼都放棄了。最後,這個長男只得到老爸的一句:『你是長男,就替老爸多擔待些吧!』」
我簡約地把故事講完了。接下來,我語重心長地與甲乙兩方講講情、論論理。
「養兒方知父母恩。您們的母親幫忙帶小孩,含飴弄孫也是甜蜜的事;老媽在兒子的工廠做加工,就當作是老人家在運動;做媽媽的手心手背都是肉。要是您們的母親在天上有靈,看到你們兄弟為了錢,互相謾罵鬧得不可開交,還鬧上調解委員會來,你們祭拜祖先時,一定『博毋杯』。」
「弟弟向哥哥要媽媽的工資、哥哥向弟弟請領媽媽的每頓飯錢……這樣的話,如果傳出去,外人怎麼想?能聽嗎?過往的事,就讓它過去吧!媽媽生病期間,都是大哥大嫂在照顧著,弟弟應該心存感激才是。媽媽的醫療收據算一算,總共有多少錢,將媽媽遺留下來的錢,扣除醫療費用還給大哥,最後剩下的錢,再分成兩等份,您們兩方各拿一半,這樣的建議,雙方可以接受嗎?」我提出解決方案,平靜地詢問著甲乙兄弟。
這個調解案最後,兄弟倆接受了我的建言,簽下和解書。雖然和解成立,但是互相叫囂謾罵的裂痕,恐怕需要時間平復。
這件兄弟爭家產的調解案,縈繞我心頭不去。我想起池田大作的名言:「倉之財無勝於身之財,而身之財莫若心之財第一也!」錢財乃身外之物。「打虎捉賊還需親兄弟。」再多的錢財,來空空,去也空;何須為了錢財,兄弟鬩牆撕破臉呢?
親人難道要處成路人一般,見面不識,何其可悲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