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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技巧分享 大里區調解會林延臺調解委員

大里區調解會林延臺調解委員
大里區調解會林延臺調解委員

這幾年擔任調解委員,接觸到各式各樣的人、事、物。在調解會這優質的平台,除了可增加個人學習思考的能力,還讓我處世更加周全。因每件調解案情都不相同,日積月累,成為我精進成長的養分。

   調解需要技巧,是一門藝術,更是「敬業、專業」的展現。因為來調解的兩造立場訴求上,大多是意見對立或主張有所差距,所以剛開始調解時,會帶著情緒,或有憤怒不平。無法順利與對方溝通的狀態,比比皆是。此時,調解委員仔細觀察兩造雙方的語氣、臉色、舉動……等即時狀況,發現問題所在,才能對症下藥,順利解決一件件糾紛。

   在我經手的調解案件中,有2個案例令我印象最為深刻。在此,把兩案溫馨的經過,與各位分享:

   案件一、

有位名叫小如的妹妹,在大里文化街上奔跑玩樂,不巧,一輛大客運車路過,後面則跟著一輛由陳先生駕駛的公司貨車。小如妹妹因為看到兩輛大車奔駛而來,太過驚恐而被陳先生所駕駛的貨車撞傷。

經第一次調解,當事人未能達成共識。

後經申請車禍鑑定,在第二次調解時,鑑定報告顯示,駕駛公司貨車的陳先生並無肇事責任,無須賠償。但,陳先生仍表示願付30萬元予受傷的小如妹妹。

在調解過程中詢問瞭解緣由後,方知陳先生的經濟並不寬裕,太太也有產後憂鬱症,且還有一個未成年小孩要扶養。而他本身當公司司機月入才3萬塊左右,收入有限,卻願意分期每月1萬元來幫助小如妹妹,唯一的請求是不要讓陳太太知道此事,讓她憂心。無肇事責任的陳先生願意幫助傷者小如妹妹的難得善心,讓我感動不已。

   案件二、

這個案件是對造人應付聲請人損害賠償47仟元。

剛開始對造人自認沒有錯,不肯負擔責任、也不願賠償。但調解中,發現問題的癥結並不在賠償金額之多寡,也不是對造人沒有經濟能力可負擔賠償金。為求雙方和解,我先行瞭解聲請人的本意後,再勸對造人勇於面對,將問題好好善了。

經過多番勸解,雙方終於達成和解,調解成立。對造人站起來給付賠償金時,還加上一句:「對不起!」並起身向聲請人致意,態度誠懇。此刻,相當意外地,聲請人竟當場把47仟元退還對造人。

原來,聲請賠償的這位聲請人服務於烏日某一慈善機構,為人極富善心。會來調解,是想要一個公道,而非無理索討金錢。更令人意外的是,兩造和解成立不久後,對造人竟受到聲請人善心的影響,也加入該行善團體,一起行善。整個故事的轉圜與演變真是令人驚喜又溫馨。

   綜上所述,調解者所扮演的角色,應是一位「聽得懂個案話中,未能說出的意思(弦外之音)」、「在適當的時機,做出適當的回應」,並且懂得包容,懂得尊重,用同理心,即時做出合理方案的協調者。如此一來,必可取得調解雙方的認同,消弭爭端,皆大歡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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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03-27
  • 發布日期: 2022-03-2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 點閱次數: 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