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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驗傳承-調解時光,溫馨處處 南屯區調解會陳癸勳調解委員

南屯區調解會陳癸勳調解委員
南屯區調解會陳癸勳調解委員

民國79年是我人生的重大轉折點。當時外銷生意正盛,我和兄弟在台中工業區設廠生產旅行箱外銷。當時任職南屯區公所的蕭清杰區長推薦我擔任調解委員,盼能為區民服務,排解糾紛。然而,我當下認為自己年紀尚輕,歷練不足,且我非本科系出身,恐怕難以勝任這份工作,因而婉拒。但蕭區長仍盛情希望我再考慮看看,我的好友也一再勸勉:「人若有機會又有能力服務別人,是一份福報!況且這也不是你想有就有、要當就可以當的職務,既獲信任,何不挑戰看看?」最後,我接受了各方的正面引導與鼓勵,擔任起該屆調解委員,不知不覺竟也服務至今了。

好快!一轉眼就是31年寒暑。

今年,我符合調解年資滿30年的規定,獲頒總統感謝狀最高榮譽獎。得此殊榮,親朋好友都為我高興,並給我高度肯定!而自己除了更有成就感之外,對調解服務也更熱心起勁了!在愉快的心情下進行調解,工作更臻圓滿。

今天有幸與諸位分享這31年來的調解生涯中,癸勳的所見、所聞、所感:

一、老實人展現本性,賠償金絕不多收!

志寬(化名)騎機車轉彎時,不慎撞傷騎自行車的老伯。經送醫檢查,這起車禍造成老伯小腿輕微骨折。

志寬非常懊惱、內疚,調解時不住地向老伯道歉,表示願付全責賠償。受傷的老伯則表明,他花掉的醫藥費約六萬元。

見老伯因骨折受苦、走路很大受影響,志寬心生不忍並充滿愧疚,表達希望再多賠償二萬元給老伯休養,總計共八萬元賠償金。

沒想到,這位老伯卻拒絕了志寬多賠償的二萬元,說:「我不占人便宜、絕不多拿。」

最後,老伯堅持以六萬元和解。

這樣無欲不貪的老實人,著實少有;而肇事者-志寬一肩承擔,不推諉塞責的處事態度,雙方都令人感到敬佩。

二、感恩同理心,結局撼動人心!

阿謙(化名)駕車轉彎時,不慎撞上騎機車的婦人米花(化名),造成米花骨折及顱內出血住院。

進行調解時,米花相當氣憤。她抱怨自車禍後,肇事者阿謙完全不聞不問,從不關心,因此要求阿謙賠償20萬元。米花亦聲明,因爲車禍嚴重受傷,她住院時,醫院甚至發出了病危通知。幸好後來轉危爲安,米花認為,她這條命是老天爺再給她的。爲了感謝老天爺,米花表示,她所獲的賠償金,將全數捐給慈善機構,她一分錢不留!

另一方面,肇事的阿謙年紀很輕。因自己的父親經商失敗,家有負債,所以他完全不敢告知家人他出車禍撞傷了人,怕徒增父母煩惱。但事態發展到調解的地步,阿謙父母最終還是知曉了兒子肇事的消息。

當米花陳述完畢後,列席在後方的阿謙父親走到桌前,向米花連聲道歉,立刻答應了20萬元的賠償要求。

我目睹並感受到阿謙父親的誠意,他雖然負債累累,卻是個有擔當的父親。因此,我對米花說:「既然您都要把這筆錢布施出去做善事,幫助他人,何不直接考慮降低賠償金額,幫助你的相對人,這不也同樣是做善事嗎?」

米花幾經考慮,覺得不無道理,就自動將賠償金從20萬降為15萬元。

而當阿謙的父親急著打電話籌借分期款項時,米花的女兒坐在一旁,輕聲細語地對媽媽說:「既然都是做善事,賠償金要不……就再降低一些?」

米花點點頭,再度降低了賠償金的數額,對阿謙父子說:「那就10萬元罷!」

阿謙父母感動地掉下淚來!不停地再跟米花道謝。年輕的肇事者阿謙,也感動地哭了。

陪在一旁的米花先生,此時出言安慰太太:「同樣都是做善事,只是少捐一些而已……

看到先生也支持行善的心意,米花又降低了額度:「既然都是做功德,這次車禍賠付就意思意思5萬元好了。」

此時阿謙及其父母熱淚盈眶,感動的淚水不斷湧出!

這起車禍中,傷者米花一家的大慈大悲令人動容。我再次經歷了調解生涯中的一段溫馨時刻!

從上面二個案例可看出,「調解」是為雙方當事人尋求問題的解決之道,化解紛爭,達成和解,幫助法院紓解訟源,也讓社會更和諧。

我的調解生涯三十多年來,每次調解過程,都讓我學習、成長許多。我覺得自己的生活更豐富、生命更有價值了!「助人為快樂之本,人生以服務爲目的。」調解生涯讓我印證了這兩句話的真義。我熱愛調解這份工作,在能力所及,我非常樂意並希望在調解領域中繼續奉獻,服務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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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03-22
  • 發布日期: 2022-03-2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 點閱次數: 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