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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糾紛調解之我思我想 太平區調解會廖美琳調解委員

太平區調解會廖美琳調解委員照片
太平區調解會廖美琳調解委員照片

    兩造雙方廖家與張家,因土地相鄰、界址不清的糾紛,申請調解。有土斯有財,雙方爭執不下,究竟誰是誰非,能調解成功嗎?沒多想。我憑藉著多年的調解經驗,接下任務,盡力而為。

    這件案子,先前已由地籍調查人員就土地糾紛情形,在現場調解、通知關係人在地政事務所協調不成後,再報由市政府召開「地籍圖重測地區界址糾紛協調會」協助調處。根據土地關係人所提的資料進行顯示,兩造當事人共出席五位。廖家兒子為聲請人,調解當日父子一同出席;張家太太為對造人,有先生及兒子陪同出席。依照慣例點名後,調解開始。

 豈知,一進調解室,就悶燒著濃濃地火藥味。聲請人首先開砲:「你們侵佔了我的土地十多年,又毁損了我的檳榔樹,更以水泥加固障礙物……實在過份!」

 初步瞭解,這件調解案多年來,雙方常常一碰面就為了上述的開場白內容「互相破口大駡」。

 後來,1105月間,張家申請重新測量,確認界址線後,依然沒有任何作為。九月中旬,張家接到存證信函告知,限10日內以界缐為主返還土地,同月底也接到調解通知書。聲請人廖家指責對造張家,接到存證信函後拒絕回應,大聲怒嗆「侵佔毁損」、「不再原諒」、「將上法院提告……云云!」

 相對人張家也不甘示弱,大聲回嗆。

    看到兩方調解尚未真正開始,便以敵人視之。做為調解委員的我,此時趕緊發聲,先壓下兩方怒氣:「兩造當事人午安,今天我們是不是因為要把心中的『結』打開、把問題『解決掉』而共聚在一起?

 我一出聲,雙方安靜了。

 「越界就是侵害地主所有權。」我接著說。

 「既然有存證信函、調解會通知,我們就好好討論如何解決問題好嗎?雙方這樣你來我往的爭論,永遠不會有交集。」

 接下來,我先把聲請人-廖家,帶到調解室外稍候。我先與對造人張家進行溝通:「既然地籍經重測,您們確實侵佔了土地數十年,也把人家的樹砍了。但對方目前看來,也只是態度較激烈、言語不快,至今才只是對此事做第一次申請調解而已,看來仍留有餘地。你們能不能包個紅包,當成賠償金與他們和解?」

 當下,對造人張家情緒便緩和下來,同意了我的建議,願意將有疑義的土地依重測確認之界址,歸還聲請人廖家,另提出賠償致意的紅包一份。

 眼看調解有望,我再請聲請人廖家進來,告知了廖家的賠償意願。雙方立時都表同意,願意和解。

    哪裡知道,我寫和解書,複頌和解內容時,對造人張家突然提出:「既然依縣市政府地籍圖重測地區界址,那聲請人廖家現在的水塔位置,是在我方土地上,也請一併遷移。」

 好不容易調解出的和解氛圍,頓時變色!

 聲請人的父親一聽到家中水塔要遷移,情緒丕變,大聲喝斥:「水塔位置所在土地,是一個『新生地』,哪需要遷?」

 當下的我,突然又是一頭霧水……「新生地」?雙方的大吵大鬧,又生起了一個新循環,真令人頭疼啊!我心想:「難道前面為調解所做的努力,全白費了嗎?」

 但顧及雙方的權利,我還是建議,再度申請縣市政府地籍調查人員重測。

     經實地勘查後,發現爭議點是兩個地號相鄰的一個大水溝交界地。聲請人之父主張的「新生地」,是幾年前大水溝坍塌,水利局為維護水溝堤防所拉出的一塊地,以便鞏固堤防所產生。所以聲請人認為他們家所蓋的水塔位置,是「新生地」,而非「張家地界」。

 地政人員也發現張家的部分目前因少測量一個端點,所以尚無法將真正完整的界址範圍圈劃出來。至此,雙方便不再為佔用地的問題爭執,而是願意等待釐清界址。後來,整個過程中雙方像朋友一般作討論,也都願意再多花一點錢鑑界清楚,都同意問題釐清後,將來才不會再有爭議。

     土地糾紛調解向來過程繁瑣,但雙方其實沒有什麼惡意,只要講清楚、說明白,日後依然是好鄰居。

 雖然為了此案,我參與實地勘察被蚊蟲叮咬多處紅腫,且回程差點走錯方向,卻也學習到不少地政量測的知識,益人益己。也終於看到兩家人以和氣的態度,相互討論確認。頓時覺得這些日子以來的付出,都值得了。

 調解案件中,較具爭議性的,不外乎是土地糾紛、大樓住戶糾紛、債務問題。身為調解委員,我永遠秉持熱誠、耐心及旺盛的求知慾,以公正、負責、平和及懇切的態度調解,期盼各方多握手、少紛爭、安居樂業、長長久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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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01-05
  • 發布日期: 2022-01-0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 點閱次數: 1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