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辦理兩公約教育訓練及宣導執行計畫辦理。
二、本件教材名稱為「公務員行為之國家賠償責任作為人民權利第二次權利救濟」,係由李惠宗教授(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專業學院院長)撰寫。
三、教材內容係關於人民權利第二次權利救濟的制度,即國家賠償制度之介紹,以及公務員的行為(包括作為或不作為)具備哪些要件時,會構成國家賠償責任。
*請遵守著作權法相關規定,勿任意重製、編輯或不當使用。
一、依據本府辦理兩公約教育訓練及宣導執行計畫辦理。
二、本件教材名稱為「公務員行為之國家賠償責任作為人民權利第二次權利救濟」,係由李惠宗教授(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專業學院院長)撰寫。
三、教材內容係關於人民權利第二次權利救濟的制度,即國家賠償制度之介紹,以及公務員的行為(包括作為或不作為)具備哪些要件時,會構成國家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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