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法制專區 > 法律學堂專區 > 調解委員溫馨小故事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熱忱服務、心存感恩的成功調解典範 西區調解會主席黃文濱專訪

西區調解會主席黃文濱
西區調解會主席黃文濱

臺中市多位調解主席中,有一位誠懇實在、待人有禮,總把他人的事當自己的事在處理,且認真、負責地處理好每一件調解案,熱心公益、服務周到的「公道伯」。在他任職的每一個工作領域,他都以身作則,年年如一日,早已深獲地方肯定。這位公道伯,就是西區調解委員會的黃文濱主席。

黃主席於民國98年,經由西區區公所長官推薦,經遴選獲聘加入西區調解團隊的行列。他的調解資歷迄今已超過15年以上,無人懷疑是「師傅級」的調解委員了。黃主席回憶,他剛加入調解團隊的初期,看到西區資深調解委員們兢兢業業、努力負責處理好每件調解案件的實力,以及當事人們相互握手言和,並向委員致謝的畫面……他眼見為憑,著實令他感動。在調解前輩的悉心引導與鼓勵下,加入調解會後,他也不斷學習、歷經淬鍊,最終在調解領域獨當一面。        

黃文濱主席為人圓融、處事公正、廣結善緣、服務周到。不但受到在地民眾肯定,在調解會中,也受委員們的敬重。所以,在擔任委員的次屆,就經全體委員一致推選為調解會主席迄今,其領導能力令人驚嘆、備受肯定。

    目前,黃主席除了擔任西區調解會主席,同時也擔任西區民生里的里長;主席也曾任臺中市義勇消防總隊第七大隊大隊長,及里長聯誼會會長。這些職務,都得犧牲奉獻並以服務社會為目的。

 談起他領導這些任務毫不輕鬆的團隊,為何從無抱怨?他秉持的究竟是什麼樣的態度?服務心法又為何?

 黃文濱主席堅定地告訴我們:「在里長聯誼會,是為里長們服務;在義消,則是為消防團隊及民眾服務;在調解會擔任主席,則是為調解委員及民眾服務。對我來說,職務雖然不同,但是初衷都是「服務他人」,而且我希望增加更多為他人服務的機會;至於成功的秘訣,就是發自內心的『感謝』-感謝大家不嫌棄我!」還有,我信奉這句座右銘-「誠心誠意辦實事,盡心盡力解難事,堅持不懈做好事。」

    長期以來,這樣的服務信念,黃文濱主席一直不變;而這,也是他投入各項公益活動的動力。記得有次,一個朋友打趣說,黃主席一輩子都在為民服務,如以「眾人虐我千百遍,我對眾人如初戀」來形容他,最是恰到好處,一點兒也不為過。而黃主席則認為:「要把別人的事當成自己的事,得先把團體成員服務好,他們才能以更好的狀態,來服務更多人。」

    黃主席提到,自從他接任西區調解會主席以來,他非常珍惜與調解團隊成員間的緣分,及他與團隊建立起的信任與默契:他感恩所有成員願意給他服務團隊的機會。細數這個調解團隊的成員,有律師、公務機關退休人員、金融產險權威、也有最貼近基層的里長……來自各行各業的菁英匯聚在西區調解會,共同肩負為民解決紛爭及紓解訟源的神聖任務,他覺得團隊真棒、真不容易!

    「這樣堅強的團隊,讓我們比別人有更多機會提供法律及行政程序上的建議。這樣能傾聽民眾的聲音,為民眾爭取最大的福利。」黃主席懷著感恩之心這麼說著,並繼續分享……

 「與其說是我在領導大家,不如說是大家對我、也對這個團隊有強大的向心力。尤其在這屆新成員調解委員加入時,他們積極投入的態度,人人有目共睹,我們的團隊也因新血加入而更堅實。一直以來,我非常感謝公所長官及調解會團隊的支持,與彼此相挺。」黃主席發自內心如此說道。

    黃主席具有多重身分:其中之一的身分是里長。平時,黃主席服務里民,也會遇到民眾需要調解,最常見的是交通事故、房屋漏水或物權糾紛……等。雖然里民會希望黃主席在調解會裡幫忙,但為了公平起見,西區調解會案件分配,都是以輪分方式,絕不會以與當事人的關係遠近親疏分案;每次調解期日,也是依照各調解委員至公所的時間來分配案件,自然無法私自指定安排為自己的里民調解,只能協助里民轉介調解及提供初步案情分析,干涉個案調解的過程與結果,是不可能的事!

    站在調解公平性的立場,黃主席進一步說明:「身為里長又擔任調解委員的雙重身分,未必有互相加分的實質幫助。畢竟,里長的工作跟調解委員的性質不同。如果,以里長的身分擔任調解委員,維護到自己的里民,能使得調解成立就罷,弄不好的話,『有功無賞,打破要賠』,可能還得賠上自己的名譽,得不償失啊!」

 黃主席舉例:「里民要是自己做錯事,由我帶來調解的話,因錯在里民自己,不幫他講話嘛我會被責備不近人情、不幫里民;替他說話爭取嘛又確實不公平,會是三輸局面(我與兩方對造)。」

「其實我們只要秉持公事公辦,按照事實去調解即可。在調解業務時。不要帶著里長的身分協同里民前去調解會調解,才是智慧之道。」

 黃主席又分享:「如果我經手的案件剛好有我的里民,對造人必會產生不信任的情緒。這時,我會跟雙方說明,會請其他的委員來調解,絕對公平合適,才不會被質疑有調解偏頗的情形發生。」

    至於,黃主席不管在那個領域,都被擁戴成為領導者地位,究竟是怎麼辦到讓大家都信服的呢?

 黃主席說:「不管任何職務,都要先做好團隊內部服務,才能在團隊外部展現團結與信心,共同服務更多人。」這就是他的心法之一。

 自民國72年,黃文濱主席就進入義消行列。他一步一腳印參與社會公益,後來亦擔任義消大隊長。擔任這個職位,他先認真服務內部的團隊員弟兄,內部成員自然生出向心力,一致對外,提供最優質的服務。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黃主席擔任義消大隊長後,很多人便知道他同時也在調解會服務。

 由於黃主席為人熱心,人脈廣、影響力又大,且受人尊敬,許多人便會慕名而來,拜託他協助調解;當然,這會增加一些調解案件量,例如:救護車車禍意外也都請黃主席協調!黃主席無形中,自身就在社會公益中擴大了影響力,他也借助並珍惜這樣的影響力,解決不少紛爭,讓社會更和諧少了暴戾之氣。

而回憶起剛擔任義消的往事,他說:「我曾經年少膽大,不曾體驗過什麼是害怕。一直到民國八十四年的衛爾康大火……因在現場連抬了五具燒焦僵硬的屍體,目睹了現場慘況而好幾天睡不著覺。但也因為這次經驗,反而讓我化恐懼為動力,更強化我一心一意為更多人服務的信念。

與黃主席談話的過程,採訪小組都是滿滿的感動與體會……

黃主席說:「災害防救有一句話『防災重於救災、離災優於防災』;這話的邏輯,其實,與調解原理是一樣的。如果我們可做好調解功能的宣導、提高調解的成立率,解糾紛、減訟源,對民眾來說,能減少很多不必要的訴訟,案件帶來的傷心和痛苦,也才不會日日夜夜繼續纏繞自己。」

    黃主席的調解生涯已逾15年的時光,其中有個案件令他印象深刻。

 108年西區調解委員會受理了「韓風小雞麵」產品盜圖侵害著作權案。這起案件是許多民眾網拍小雞麵商品,卻直接使用網路下載他人拍攝的小雞麵商品照片當廣告宣傳。結果,被著作權人發現而提告「侵害著作權」。

 這群網拍業者都是一般市井小民,賺取網拍微薄的利潤。他們貪圖方便,卻不慎誤用有版權的圖片。其中有位案件當事人阿幸(化名),在調解時,被請求賠償2萬元。這位阿幸小姐住在頭份,且才剛生產完,沒有工作,手頭也不寬裕。阿幸希望可以賠償少一些,但是對方堅持要她賠2萬元,但以阿幸的能力,只能負擔約15千元。

 考量到阿幸才剛生產完及她的經濟情況,而且大家都希望這件事能盡早落幕,黃主席憐憫阿幸的遭遇,於是主動自掏腰包5千元,協助解決了這個案子。

 沒想到,2個星期後,阿幸又來到了西區公所找黃主席。而這次的來意,是拿錢還黃文濱主席的。阿幸表示不解:「黃主席怎麼不怕她跑掉,不還錢?」

 黃主席回應阿幸:「既然要幫忙,就沒想那麼多!」黃主席的犧牲奉獻,竟已成為習慣!

 其實西區調解委員們,個個都有菩薩心腸。有時,看到社會弱勢族群前來調解,可能只差個12千元,就能調解成立的案子,委員就會主動幫忙當事人墊付。而且,調解會每月都固定開一次會,如果遇到前來調解的民眾,有經濟情況窘困的情況,委員們也會趁開會時討論是否給予適當的幫助,例如:分期給付,或請保險公司理賠時,從寬認定。

    黃主席再次強調,調解服務必須有「為別人服務時,把別人的事當自己的事去做」的原則;而且調解時,基本的法律觀念、同理心及傾聽,都非常重要。只要做好這幾點,就是成功調解的秘訣。

 黃文濱主席後來分享他最重要的15年調解技巧、經驗及秘訣:

一、調解最大的期盼是「相互讓步」圓滿解決紛爭

    調解委員在處理案件時,必須分析問題及利害關係所在,並提供解決方案。調解案件會發生,大家都不樂見;而且幾乎都是不小心才出事。當事人如果希望事情圓滿解決,解決之道首要就是「彼此相互讓步」。所以,能讓當事人生出「相互讓步」的心,便顯得特別重要。存著這樣的服務心態與技巧,想辦法讓當事人讓步,或許調解就不會這麼棘手,而難以處理。

 

二、「關心」及「情緒宣洩」是開啟調解協談之門的鑰匙

    調解當事人不願意和談,多多少少是出於心中的「那點氣」。調解委員就要去瞭解「各方為之氣結」的癥結所在,才能對症下藥,卸下雙方心防。尤其,調解前,要事先確認案件內導致的傷亡者或其家屬,是否已「被關心」?調解開頭,要讓當事人適度地「宣洩情緒」,後續也才容易引導雙方,捐棄成見達成共識,進而調解圓滿。

 例如,車禍肇事之一方對於傷亡的被害人,都應該在調解前就即時表達關心之意。也唯有真誠關心,才能拉近彼此距離,共商解決之道。否則,受害一方會因肇事者未適時地關心,而心生不滿,進而導致無法開啟調解協商之門。

 意即,調解委員要想辦法讓受害一方先宣洩情緒,並藉此告知肇事者,不是保險或金錢,就可解決問題。而是應先關心傷亡者情形,後續再談理賠問題,要讓肇事者理解,應以同理心了解被害人的感受;或許,肇事者當場的誠心道歉,或表態自己的疏忽錯處,就能很快讓對方釋懷,對調解順利進行,相當有幫助。

 

三、「公親變事主」的處理

    有些當事人在調解過程時,情緒會發洩在調解委員身上,實在令人無奈。黃主席遇此時刻,會讓調解協談暫時休息個10分鐘,好讓當事人情緒緩和後,再繼續調解。

 休息之後進行協談時,主席會開宗明義說道:「大家會聚在一起,不管是好是壞,都是某種緣分。如果您想解決問題,在座委員及保險公司人員都是一同來協助各方的專家。雖然您情緒發洩在我們調解委員身上,但我們能理解您的感受,不會因此生氣動怒,因為我們參與調解工作,都是為了服務民眾而來。所以,也希望您緩一緩情緒,一起共商解決之道,才有實質意義。」

 黃主席誠摯的這番話,經常瞬間移轉整個調解室的憤怒氛圍,協談氣氛慢慢轉為和緩,這都有助於後續進行調解。

 

四、當事人計較「小額賠償金」,以致時間浪費的案件,如何處理?

    有時會遇到類似當事人撞傷老人的車禍事件,賠款差距才12千元,肇事者竟然一再考慮,不願賠償。

 這時,黃文濱主席會私下對肇事者說:「今天,這位被你撞傷的長者,很幸運還坐在你對面,與您一起調解;想想看,如果不幸,今天人不在了,賠款金額的後面,不知道還要多加多少個0?而在道義上,您又要花多少時間,才能平復心情?現在,才多個12千元,就能和解的事,您還猶豫再三。您還年輕,錢能再賺!趕快把事情解決掉,不好嗎?」

 經黃主席老練又到位的說服,肇事者權衡利害後,通常能一點就通,立即答應賠償條件,成立調解。

 

五、遇到情緒失控的當事人,怎麼辦?

    西區調解會調解委員林坤賢律師在調解室,掛了很多慈濟佛家的「靜思語」,對現場緩和調解的氣氛,起了一定作用。

 如果遇到情緒失控當事人叫囂發飆、謾罵,在場調解委員通常會暫時放下手頭調解工作,前來了解狀況,並傾聽該位民眾何以忿忿不平?再與其講講道理,請他參看靜思語緩和情緒,並善意提醒:「宣洩情緒不是不行,但聲量請放低,且動作不要太大,避免影響到其他正在進行調解的案件。」

 很多情緒化的當事人經此勸說後,通常會為自己的不理性行為感到不好意思。其實,某些當事人動作過大的宣洩情緒,也會造成對方當事人不滿,以致不願和解。調解委員也只能為情緒失控的當事人緩頰,請對方不要與之計較。或者,調解委員也可試著請情緒失控的當事人到調解室外溝通,看看能否因換個環境氛圍,明確為其說明:「今天的目的是解決問題,而不是製造問題!」告知其情緒化不能解決問題,並視情況幫助該當事人有個台階下。依如此的作法,當情緒失控的當事人再進入調解室時,通常也會主動向對造致歉,就更容易促成調解成立了。

    從以上的調解心法分享,西區調解會黃文濱主席被稱為「公道伯」,是不是實至名歸?他同時是深入基層服務的「里長伯」,亦擔任義消大隊長,以具體行動無私地奉獻社會。他充分利用長期付出,在地方生出的影響力,耕耘這片調解園地,並堅守他的服務精神:「在為別人服務時,把別人的事當自己的事去做。」他說,做人只要將心比心,並懷有感恩之心,人生就有動力!行有餘力,就應奉獻社會、造福人群。

 在調解領域裡,黃主席說,學到很多人生寶貴經驗,他同時感恩調解前輩的無私分享,也感恩現在一起攜手合作的所有成員;尤其遇到順利調解成功的案子,連雙方當事人他也對其感恩,時時有促成「善緣」的心。誰,能不發自內心地敬佩讚美這位心好、人好、脾氣好、調解方法又巧妙的「公道伯」呢?

相關圖檔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1-08-25
  • 發布日期: 2021-08-2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 點閱次數: 1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