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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學習、服務~邁向優質調解 北屯區調解會楊瓊珠調解委員

北屯區調解會楊瓊珠調解委員生活照
北屯區調解會楊瓊珠調解委員生活照

緣起

每天工作重點是處理全院合約及醫療糾紛相關事宜,且已屆齡退休65歲的我,毅然決然再度走進校園,投入亞洲大學財法研究所攻讀碩士學位之舉,著實令我當時的長官們震驚不已呢!

其實我單純的初衷,只是想把這20多年來處理的案件,做分類及傳承。在繼續學習的實務的經驗及資料整理過程中發現,訴訟外之替代性糾紛解決機制(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 )是解決爭議的可行方案,還有建立和諧社會關係、緩和與化解衝突對立……等社會功能,這都是當年我的論文研究重點。

    而在退休之際,我期許自己加入志工的行列。幸運地,因自己的專長及經歷,得以獲聘擔任北屯區調解委員。雖有處理20多年醫療糾紛的經驗,但調解初期仍難免忐忑不安,畢竟調委會的案件以車禍案件居多。幸得主席及資深委員的經驗分享與指導,使得大部分的案件能迎刃而解。至於比較複雜的案件,委員們都會集思廣益,以獲最佳的處理對策;而少數無法順利和解的案件,我們就對肇事當事人耐心分析,以便讓其審慎做好糾紛的風險預防及控管。

    調解生涯中,曾有兩個實例讓我至今印象深刻,在此與各方分享。

對罵,竟能讓人跨越語言藩籬:

很多調解委員在工作上,會遇到公親變事主的狀況;而我,卻是「公親變證人」,狀況實在特殊。

這原本只是一件典型的涉外車禍案件。當事人之一方是位美國人,名為李麥克,另一方則是本國人王佑吉。王佑吉因遭李麥克駕車衝撞受傷,因此聲請調解。

由於王佑吉不會英文,李麥克不會中文,所以我請外文系畢業的替代役男擔任翻譯。經雙方陳述,我安撫雙方情緒後,續行調解流程,按王佑吉調解的訴求,要求李麥克理賠。可是,據警方初判表的判定,雙方責任各半;而王佑吉對路權的比例,有不同的認知,調解未能成立。最後,這個案件只能根據王佑吉的聲請,移送地檢偵辦。

誰知,原本以為階段性任務已經完成,我準備走出調解現場時,李麥克突然怒氣沖沖叫住我,表示:「王佑吉辱罵他!」

當下,我除了震驚「不會英文」的王佑吉,怎麼忽然開竅?能運用英文罵人了?同時,也對宣稱自己「不會中文」的李麥克,此刻「竟運用了中文」,控訴自己感覺到自身人格受辱一事,百思不解!

「果真人的潛力無窮!在憤怒面前,語言不同,都不是問題了!」我心裡暗暗如此思量……

    最終,美國人李麥克堅持提告本國人王佑吉公然侮辱。作為調解委員的我,竟還被列為證人,必須出庭陳述事發經過。這個「公親變證人」的案件,著實令人始料未及、哭笑不得!但我畢竟是調解人員,也只能以更寬廣的胸懷去接納這件類似「公親變事主」的事實,到庭客觀依據真實情況作證了~

 

調解委員是「氣氛製造家」

經過這個「跨越語言藩籬」的對罵事件後,讓我對調解工作的本質,有了更進一步的認識。

常常有人問我,調解委員跟法律工作者之間的區別是什麼呢? 

   我認為調解委員有另一個美稱,是所謂的「氣氛製造家」。比起法律上的攻防,身為調解委員更重要的職責是創造出「平和的氛圍」,讓雙方當事人能夠冷靜、心平氣和地面對問題、就事論事,進而開啟對話的契機,雖未必「雙贏」,但盡可能最終達成彼此都能接受的局面。

因為具有護理師的背景與多年第一線的實務經驗,同理心始終是我在面對問題或病人時的第一反應與心態;而且,這個「同理心」得「雙向進行」,不只是權利受侵害的一方苦楚需要被同理;不小心侵害了他人權益的一方,他的恐懼、自責與無奈,往往不小心被現實狀況忽視。所以,在成功的調解案件中,同理心絕對是「重中之重」!

朋友常問我,身在風暴的核心,會不會被負面的情緒困擾?

我告訴他們:「事實正好相反,經參與越來越多的案件,我的人生態度反而更加正向了。」朋友聽了都頗為震驚。

事實上,在我們這些「氣氛製造家」(調解委員)真誠地聆聽與引導之下,大多數的聲請人都不會咄咄逼人或獅子大開口;而對造人也鮮少推諉塞責、避重就輕,往往願意拿出誠意賠償對方的損失。印象中,我便有一件經典案例……

未成年的當事人-林少青遭塗國華先生開車不慎撞傷住院,所以由母親李芳蘭出面進行調解。但這位李芳蘭女士,不但並未疾言厲色斥責肇事者塗國華,反倒是關心對方的狀況,並且溫暖勸諫塗國華在未來一定要注意行車安全,以免再有人受害。最後,也僅提出合理範圍的賠償請求。至於塗國華這一造,不但對自己的過失感到慚愧,也被這位偉大母親的寬大胸襟所感動,後來發自內心向林少青的母親道歉,並願賠償一切損失,而且也承諾未來會更加小心,注意行車安全。

    正是像這樣的良性溝通,讓我更看到人們良善的一面。儘管事件中有人不幸受傷,但因為一次未釀大害的車禍,這個社會反而從此多了一位更小心的駕駛人!這個調解案也讓我對人與人之間能夠相互理解、以誠相待、友善互動的信心,大為增加。

為了這個化解社會戾氣的目標,我們這些「氣氛製造家」也會更加努力,勇於面對五花八門的「人際」問題、接受挑戰,化尷尬難解的第一線干戈為玉帛,營造更友善的社會。

 

後記

加入調委會讓自己的退休生活更加多采多姿,敝人再分享近兩年來我最深刻的心情與服務心得。

其一、服務的第一年,因案件數及達標率的績效優異,竟榮獲市長獎,這是調解生涯中每位調解委員最期待的榮譽獎項,這一刻的獲獎實在太珍貴、別具意義,將令我更全力以赴傳承解委員的使命。

其二、「服務」真諦,有「修」有「行」;行是對他人的服務,修是內心的法喜。所以,服務不只是佈施而已,「功」與「德」是相輔相成的,成人之餘,同時也成就了自己。在此,亦期待更多志願服務者,加入「成就」自己的行列。

相關圖檔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1-05-23
  • 發布日期: 2021-05-2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 點閱次數: 14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