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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善因,得善果 中區調解會張文華調解委員

中區調解會張文華調解委員照片
中區調解會張文華調解委員照片

調解案件中,車禍案件占比之高,眾所皆知。

臺灣汽、機車的普及性高又便利,家家戶戶幾乎都有交通工具,車禍案件發生機率增加,車禍種類相當複雜。例如:汽車間對撞;汽車撞機車、自行車或行人;機車間相撞;機車撞自行車或行人……等。另外,酒駕、無照駕駛、過失傷害、過失致死、單純車禍損害……等各種車禍態樣,更是不勝枚舉。無人願意遇到車禍事件,但,只要是用路人,在路上移動都有風險,人人都得正視行車交通安全問題。

臺灣交通法令規章規範甚廣,且時常因現實需求而做出調整。即使考取汽機車駕照,駕駛人仍可能對於現行法令規章停留在既有觀念,而不知新法令;又或者是貪圖方便而便宜行事……此時,發生交通事故的機率就容易拉高。

    民國109年,有一件車禍調解案件讓我印象非常深刻,在此與諸方分享。

這件調解案我依照往例,首先確認人別,核對雙方當事人基本資料無誤後,便開始調解。突然間,我聽到其中一位當事人張小姐直接稱呼我「張里長!」當時,讓我感到相當訝異!心想:「我認識她嗎?她怎麼知道我是里長呢?」

    這位張小姐當場鄭重向我致謝並繼續說道:「在1093月某一天下午四點左右,我在光復路與三民路口發生了一起車禍。當時,我走在人行穿越道上,剛好對方陳先生駕駛自小客車,突然左轉,發生碰撞!張里長您騎車恰巧路過遇見,隨即停好車並協助我們兩方處理車禍現場。您不但攙扶我到安全地點,還協助報警,直到受傷的我搭上救護車後,您才離去。」

「由於得到您適當的協助,才讓我快速安全就醫。我當時還來不及向您表達感謝呢!真是太謝謝您了!」張小姐持續向我表達感激之意。

    縱使我對於張小姐描述的這件車禍發生經過,印象模糊了些,但令我感動的是,張小姐不忘禮節,不斷表達殷切的感激之意;另外,張小姐也極為大度,認為車禍的對造-肇事者陳先生並非出於故意,所以她願意以最簡單的方式處理本案;也就是陳先生既然投保了強制險及第三人任意險,就以保險公司能理賠的金額和解即可。

此案件就在和諧的氣氛下,圓滿調解成功。當初我無心種下的善因,也剛好由我處理調解,得到今日的善果。不僅讓兩位當事人都心平氣和地走出調解室,減少了一件可能進法院的訟源,也讓我深深感到「功德一件」。

我覺得「因果報應」的觀念在現代的社會,似乎逐漸被人們遺忘。或許是家庭觀念或是學校教育風格的改變,而讓人們疏忽了因果循環的道理。然而,「心存善念、眾善奉行」絕不是一句口號!而應是每個人應該共同努力實踐的正確方向。

其實生活上的任何「因與果」都是一個循環過程,也就是種下怎樣的因,而最後的結果終究會回饋到自身。以此案為例,當初我因出於善念,盡力協助當時受傷的張小姐,而她給我的反饋就是心存感恩之心,並以寬容之心來看待本案肇事方,最終,功德圓滿,解決了問題。

另外,也再與各方分享「人生工作第二春」的話題。全球各國已逐漸朝向工作不再侷限於年齡框架的方向前行,鼓勵每個人尋找退休後的第二人生。工作,不再只以能力或內容作為個人是否能夠勝任的依據,甚至還會因年齡與身心狀況而再做職務設計或職場環境再造……這無非在鼓勵人們持續參與社會,而非退休即退出人群。

前美國總統川普74歲、現任總統拜登78歲,他們都還願意挺身而出,承擔國家重責大任。因為他們依然身體健康、行有餘力並懷有服務熱忱。同樣地,我雖已70,但當調解委員卻也有24年的時間了,但我依然健康,願意全心為社會奉獻。我跳脫社會對於工作年齡限制的陳舊思維,依舊視調解工作為職志。

調解委員的工作是不求回報的,但是今日與各位分享的案例,對我來說,卻是大大的回報。這樣的回報並非物質,而是「精神上善的回饋」。這讓我深信平時多行善、抱持善念,終能為社會創造更多祥和之氣,也為我帶來無盡的快樂與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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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1-05-18
  • 發布日期: 2021-05-1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 點閱次數: 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