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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之外 - 調解經驗分享 東區調解會陸光智調解委員

東區調解會陸光智委員生活照
東區調解會陸光智委員生活照

本人於東區調解委員會擔任調解委員迄今超過十五個年頭,調解過的案件不勝枚舉,舉凡親屬爭產、車禍賠償、借貸糾紛、買賣爭議等等,在選擇對簿公堂之前,調解會提供了一個客觀的平台讓雙方可以暢所欲言、充分溝通,最終目的是希望從中協調雙方需求進而達成和解、減少訟源及社會成本。在多年的調解經驗中,我時常都會因為處理案件而內心有所感觸,有些是因為案情的複雜度,有些是因為見識到人性的醜惡及美好,有時純粹是因為當事人的某一句話或處事的態度而得到啟發,而某些處理的經驗可以參考,但絕對無法複製,因為每個案件都是如此獨一無二。

    民國106年末某日深夜,在東區樂業路由市區往太平的方向,其中一個無號誌的交叉路口,發生了一起死亡車禍,肇事者是一名年輕的公務員,無超速無酒駕,在深夜加班工作後返家途中,因視線不佳不慎撞上正穿越馬路的父子二人,中年父親參與慶生餐會後略有酒意,帶著讀國小的孩子過馬路,車禍發生時父親一把將孩子推開,父親車禍身亡,也因為在父親的保護下,孩子毫髮無傷。

    受害者原為一家三口的美滿小家庭,父親卻在車禍中為保護孩子往生,獨留悲傷的母子二人令人不勝唏噓,調解時受害者是由另一女性友人陪同前來,在調解的過程中,女性友人開出八百萬高額的賠償金,態度強硬且毫無妥協空間。
   
另外在肇事者的這一方,年輕的公務員態度十分誠懇,他坦然面對自己造成的錯誤沒有逃避,但對於高額的賠償金也顯得十分無奈,在本人勸說下,他主動表示願意讓對方至國稅局調閱他的納稅紀錄及財產證明文件,他願意為自己的錯誤負責,但他確實沒有能力負擔這筆龐大的賠償金額。

    我在處理這個案件時,內心有許多感觸…。

    身為一個父親,能夠感受到在危險發生的當下,那種全力保護孩子的奮不顧身,因此在看見孩子敘述父親一把將他推開擋住來車而犧牲時,所流露出來的不捨和愧疚時,則覺得格外心疼,所以完全能夠體會其友人為母子倆兩肋插刀的義氣,但於此同時,年輕公務員面對錯誤的坦然及勇氣也讓我十分佩服,雖然是無心之過,卻因此讓一個家庭破碎,但他沒有逃避,僅請求對方諒解,並展現自己最大的誠意。

    悲劇已經造成,沒有任何人願意讓悲劇發生,我們能夠做的都僅僅是彌補。年輕公務員過失致人於死固然必須付出代價,但是必須考量他的犯後態度及償債能力,如果因為這筆鉅額賠償逼得他走投無路而造成另一個年輕生命的殞落,這並不是我們所願意見到的,因此在與受害人家屬充分溝通之後,受害人家屬也被肇事者的誠意所打動,漸漸改變了剛開始強硬的態度,理性接受本人的協調及建議,最後以總金額三百六十萬元達成和解,其中部分由強制險理賠,剩餘部分由肇事者負擔。
  
調解結束之後,本人在與受害人妻子閒聊的過程中得知,她與先生經營貿易公司,常年捐款行善援助弱勢,家庭經濟狀況甚佳,因此希望肇事者往後能記取教訓及付出代價,逝者已矣,高額的賠償金並不是她們的目的。

    訴訟和調解最大的差異在於:訴訟是以法律為基礎,調解則必須考量人性與人情,透過溝通和協調,讓爭議及糾紛和平落幕。身為調解委員多年,本人也始終將調解委員的角色界定為協調者而非仲裁者,傾聽雙方的需要,並兼顧公理正義求取三方最大公約數,因此在這個過程中,往往有機會觸碰到人性最真實的面向:自私與貪婪、善良與醜惡、寬恕與諒解,許多民眾生命中所遭遇的困難因為調解的協助而得到圓滿解決,而我也因為參與了這些故事,累積了許多處事的能力,豐富了自己的生命經驗,人生也增添了些許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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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1-04-17
  • 發布日期: 2021-04-1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 點閱次數: 4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