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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個調解小故事 太平區調解會高燕宇調解委員

太平區調解委員會高燕宇委員接受調解績優人員表揚
太平區調解委員會高燕宇委員接受調解績優人員表揚

我在太平區公所擔任調解委員有十四年的時光,經手的調解案件不計其數。現今民事調解案中,除了車禍損害賠償最常見之外,其他類型的案子,則日趨多樣化;其中,有些糾紛不一定能成立調解;有些糾紛則須以道德勸說的方式,來說服當事人;有些糾紛則需借助地方人士的影響力共同解決;另外,有些糾紛,就必須與當事人討論到法律層面的問題了。在我的調解生涯中,有五則令我印象深刻的小故事,在此與大家分享。希望有幸能共同用多面向的角度,與各位一起思考,一起成長。

故事一、丈夫的尊嚴

   王冠宇先生是太平區一家小型企業董事長。平日工作認真、努力。但他覺得已經離異的前妻-林曉雲,在彼此離婚前對家庭財務的管理,太過嚴苛。平常連給他個零用錢,也相當摳門。他在家簡直毫無尊嚴、地位。重點是,夫妻倆已經離婚,卻並未解決財產分割的問題,因此,他來到太平區公所調解會,聲請調解。

   兩位當事人在調解日當天,都到場了。從他們釋出的訊息得知,兩造雙方五年前,就已離婚。但離婚後,直至今日,兩人都還是生活在一起。離婚後衍生的夫妻財產糾葛,則仍未解決,彼此的心結,也因此一直揮之不去,仍然活在過去的陰影中。

王冠宇主張前妻林曉雲離婚前管控家庭財務嚴格,讓他在家毫無尊嚴,離婚後亦不願商議夫妻財產分割問題……對此等表述,林曉雲當場並未爭辯,只是一直沉默,不表示任何意見。我見狀,推測他們的家庭財務管理問題及生活相處模式,就是雙方發生爭執,導致離婚的主因。我便再次請雙方分別表達清楚他們各自的需求及想法。但,這對「前」夫妻兩人,有的,不願意表達訴求,要不,就是單一方自說自話。

身為調解委員的我,感到無解之下,也只好請兩人嘗試回家溝通之後,再回調解會協調。只是,雙方這一去,便未再復返。這個案件也就這麼無疾而終。

    縱使這件調解案,沒有後續的發展與結論,但帶給我很多思考的面向。

我認為,這輩子能當夫妻實在是前輩子修來的福份,應好好珍惜今生情緣。即便緣盡離異,既然還共居在同一屋簷下多年,也應該念及舊情,盡量做到「相敬如賓」和諧共處,而不是相敬如「冰」地消極抵制對方,這是何苦來哉?

故事二、龍眼樹之死

李慶富與林龍天是兩地相鄰的地主。李慶富某天拎了一大把龍眼,說自己的龍眼樹被鄰人林龍天下了農藥而死,因此要求林龍天賠償他龍眼樹的損失。兩人當場爭得面紅耳赤,引起眾人圍觀。最後在旁人勸解下,他們來到太平區調解會,聲請調解。

   我先請李慶富說明事件經過,而林龍天這一方,仍然完全否認李慶富陳述,反指李慶富出言誣賴並質疑李無憑無據,難以服人;而實際上,李慶富亦拿不出任何証據證明自己對林龍天的指控為實。

雙方僵持不下。此時,我也只能從「遠親不如近鄰」的道理規勸雙方,試圖讓兩人認同這個亙古不變、充滿人情味的老道理。很遺憾,最後依舊功敗垂成,雙方悻悻然離去。

   此案令我心有所感。田地鄰人間,理應守望相助,不應有無謂的猜忌及相害之心,才能長久和諧相處。李林之間,就是雙方相互猜忌,結下樑子與心結。樑子、心結一旦結下,想要善了就難了。不僅需要包容,也需智慧。然若這樣的仇恨種子延續到後代,豈非更得不償失?何不當機立斷,達成調解,「一笑泯恩仇」呢?

故事三、少年郎與站壁老嫗

這是一個荒誕少年郎的故事。

王基旦,二十多歲的年輕人,身強體壯卻不思工作。常在紅燈區間流連,尋花問柳,終日荒淫無度。

某日,色慾薰心的他,竟在網路色情網站尋找「目標」,而且,還真就覓得了一支誘人廣告。撥打電話過去,電話那頭的聲音嗲聲嗲氣,甚是誘人。雙方在電話內談妥「交易」後,王基旦即赴約前往指定旅社相會。

旅社房間光線幽微。王匆忙入內,並未與談妥的對象打過照面,他隨即前去沖澡。當淨身完畢時,對方早已裸入被窩。王基旦「性衝衝」一掀被、眼一瞧,卻霎時驚呼!他未曾想到,電話那端聲音嬌氣的女子,竟是一名年已五、六十歲的老嫗!王基旦當下衣褲一套,便想溜之大吉。可恨的是,他竟還在此時,另外生出賊心,順手抓起老嫗放在床頭的手錶,占為己有。該名女子即刻報警,告以遭歹徒搶奪,王某立時被逮。

事後,王基旦的家人為了讓法院減輕他的罪責,便找到該老嫗試圖和解。雙方來到了太平調解會,在我調解折衝之下,最後以三十萬元達成和解條件。

我不禁感嘆:少年郎的家庭教育毀敗,平日他不務正業,也因一時衝動,惹下了這般禍事,代價不貲啊!

故事四、公寓漏水事件

周公明先生住太平區某公寓三樓,家中天花板滲出水,當下他便猜想是同棟公寓的四樓水管破損。但奈何四樓的鄰居江大清不允許周公明進入其住處察看。無計可施之下,周公明只好向轄區王里長求助。

在王里長陪同下,周公明向太平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此案由我負責。周公明表達,只要找出漏水原因,修繕費用他願意負擔。於是四樓的江大清先生便答應讓周找専家檢查。雙方達成了共識,並擇期再行調解。       

其後,雙方會同我和王里長,共同勘查了現場。水電師傅研判,漏水原因是四樓廚房排水管阻塞,但因四樓廚房是磁磚,看不到漏水,以致積水直接滲到三樓天花板。

原因找出後,這個案子也未再進調解會調解。因為,超有「尬齒」的王里長,直接接洽該棟公寓的管委會協調。最後,管委會同意出二千元,解決掉這個漏水事件。因此,我非常感恩也相當佩服王里長充分展現出對地方上的關心與影響力,以智慧力行公益,親力親為解決里民間的爭執,促進社區的和諧。

由此,我也學習到,有些糾紛找對了方法,就能迎刃而解。能夠弭平紛爭的作法,就是最佳的解決之道。未必要動用官僚作風,透過刻板、制式的調解程序,才能解決問題。

五、公寓造景糾紛

太平區的三民社區管委會因現任主委李為民的交接等原因,導致前任主委陳萍發包的社區造景工程款廠商,申請款項無著。願景造景工程行老闆-杜文德便向太平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

調解日當天,前任主委陳萍、現任主委李為民,與工程行老闆杜文德都出席了調解會。杜老闆說,這項造景工程早已完工,三民管委會理應給付工程款總計新台幣二十一萬元。其中一萬元,在前主委陳萍任內,已先給付,故管委會尚欠工程款二十萬元未清償。

在場所有當事人都認同杜老闆這項陳述,但現任主委李為民認為,前任主委陳萍發包這項工程,未經正當程序,所以暫時拒絕給付。

案情至此,我當場說明,前任主委陳萍是否按照管委會的招標、決標程序發包,那是社區內部的事務規範,社區內部當然可以開會檢討問責。但是,既然已委託了造景廠商施作工程,並已簽約,而廠商也已履行合約內容完畢。除非工程有瑕疵,否則並沒有道理扣留款項不做清償。因此,我希望三民管委會能考慮付款給付廠商杜老闆,以終結糾紛。最後,三民管委會同意清償款項,雙方調解成立。

上述五件我經手的調解案,有的無疾而終,有的順利達成調解。十四年的調解時光裡,讓我看到僵持不下、名實皆已不存的婚姻狀態,持續折磨著過往的枕邊人與自己的人生;不願讓步的鄰里關係,折磨了他人,也氣壞了自己;對未來沒有規劃的年輕人,渾渾噩噩踩到法律防線,惹出自己、家人與外人難堪的局面……種種包羅萬象的社會面貌,讓我思量,人們能不能除了考慮自己,也想想他人處境,多些同理心?

而除了部分遺憾的案子未果,卻也讓我見識到熱心助人的典範,如:一肩承擔處理漏水風波的王里長。身為一個調解委員,多年下來,我亦期許自己,持續懷抱幫助他人的熱忱,多多勸導一直在盲點中打轉,忘了打開心中一竅的當事人們,看清事實,各退一步。我也期許自己,持續學習如王里長般的果決與風範,助人、利人,讓社會檢少衝突,更加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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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1-04-10
  • 發布日期: 2021-04-0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 點閱次數: 2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