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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神明」參與調解,仍「秉公處理」以不變應萬變 龍井區調解會陳錫堂調解委員

龍井區調解會陳錫堂調解委員照片
龍井區調解會陳錫堂調解委員照片

某天早晨,小明騎著機車載著老婆小美,一同前往公司上班。但,快遲到了!小明的車速漸漸加快……說時遲,那時快!「碰」的一聲!小明和小美瞬間倒地,發生了什麼事?

「十次車禍九次快」!發生車禍事故了。另一輛,同樣趕時間上班的汽車駕駛-阿偉,和騎機車的小明一樣,都因為車速過快,讓沒人想要遇到的車禍,就這樣降臨在三人身上。

因為是機車「肉包鐵」,騎機車的小明擦傷,而機車後座的小美嚴重了,是骨折;阿偉因為是開車「鐵包肉」,所幸並無受傷。然而,雙方認為這次車禍都是對方的錯……在無法釐清雙方責任而引起爭執的情況下,這件案子進入了調解會,而調解委員正巧-就是我。

第一次調解,騎機車的小明與小美夫妻自始就不斷指責開車的阿偉,認為阿偉須負全部責任。調解過程中,我耐心地傾聽他們夫妻的訴求,並安慰他們別太激動,畢竟大家都不願意遇到車禍。小美說,因為受傷,花了近萬元醫療費,身心還嚴重受創,造成極差的睡眠品質,因此他們夫妻倆要求賠償醫療費用、工作損失、機車修理及精神慰撫金共60萬元。由於阿偉車子僅保強制險,他表示願意依車禍的責任比例,給予合理賠償。但對於小明與小美過分的要求,就表示無法負擔了。

阿偉話才說完,小美突然臉色大變!兩眼上翻,雙手扶桌抖動,口中喃喃自語,大聲表明王爺附身降臨!神尊要來訓示!

有多年調解經驗的我,這驚人的狀況,還真第一次碰見!這時的我,處變不驚!想起媽媽教過:「遇到突發狀況,要『以不變應萬變。』」所以,即便是「王爺降臨」,那我頂多就把「王爺」當作需要調解的「當事人」就好,身為調解委員,不論是一般「民眾」或是「神明」,我們都要「秉公處理」!

於是我向「王爺」表示:「報告王爺!我一定會『秉公處理』,請王爺放心!」話一說完,王爺便立即退駕。

礙於這個突發狀況,這第一次的調解沒能達成共識。我懇請雙方都各自回去請教民意代表、車禍理賠專員或區公所的義務律師:「這次事故,各方應負多少肇事責任?以及合理的賠償數字。」隨即安排之後的二次調解。

第二次調解,小明與小美的兒子-小華,也一起前來;阿偉則是由母親阿雅陪同。而調解一開始,小華突然臉色大變!兩眼上翻,雙手扶桌抖動,口中喃喃自語,大聲表明三太子降駕!要來訓示!

有了上次經驗,我毫不猶豫向「三太子」報告:「報告三太子!上次面對『王爺』,我『秉公處理』!面對您,我也一樣,沒有例外。這是我身為調解委員的原則,就是要『公平』!」我話一說完,「三太子」亦立即退駕!調解繼續如常進行。

而即便請雙方先行請教了律師、車禍理賠專員,這次調解初始,兩方對能接受的金額,仍有一段差距。我於是表態:「大家身為同里居民,相聚就是有緣,希望大家以和為貴,各退一步。」在我誠懇的勸說下,雙方都接受了最終的調解金額,這件案子圓滿落幕。

身為調解委員,即使難得一遇「神明」參與調解,我也要秉持調解的最高指導原則,那就是「公正」。沒有任何一方,能在調解過程中,有任何特權。只有透過雙方不斷的真心溝通,彼此各退一步,才是解決問題的最終良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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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1-02-07
  • 發布日期: 2021-02-0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 點閱次數: 7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