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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饒恕 西屯區調解會曹純媛調解委員

西屯區調解會曹純媛調解委員照片
西屯區調解會曹純媛調解委員照片

這是一件15年前的調解案件。

當時的我,因應鄉鎮市調解條例修正(每一鄉鎮區調解委員應有1/4女性保障名額的規定)而獲遴選,成為台中市西屯區調解委員,旋即被安排跟著資深委員實習3個月。

記得某日下午,正要進行調解,輪值的資深委員因突有要事,不得不先行離開。當下,只好由我獨立調解。但,翻開卷宗一看,竟是死亡案件!由於事關人命,我不由自主從頭到腳緊張起來!穩住心情後,我確認了兩造雙方的身分及肇責關係,得知是一位送羊奶的年輕人騎車時,不小心撞倒行人的車禍案件。年輕人名叫明輝,而被撞倒的長者,名為阿月。阿月因年歲老邁且傷勢嚴重,很遺憾,送醫後不治。

肇事人明輝從調解一開始就誠懇道歉,並表示願意負擔全部責任及懇求原諒。而著實令人訝異的是,死者阿月的大女兒聆聽完明輝的表示之後,非但沒有生氣怒罵,反而心平氣和地回應明輝:「我們家屬『不求償』。因為媽媽(阿月)已年逾90,且她長年飽受慢性疾病之苦。雖然她老人家的病體是因車禍而終結,但我們不願再苛責肇事人,是以饒恕體諒的心對待,讓母親安心解脫;另外,弟弟及妹妹都移居美國了,他們能看到正式的調解書,圓滿處理即可。」

就這樣,我只是安靜地聆聽兩造雙方平和且充滿著同理心的陳述,調解隨即成立。我的內心被勇於負責的明輝,以及不提求償的阿月一家人所感動:阿月的家人因選擇「饒恕」而獲得內心平靜;明輝的家庭也不致面臨死亡車禍賠償而手足無措,他的家庭功能仍可正常運作。

相較之下,另一件調解案,便有極大的反差,就發生在不久之前……

一位單親媽媽-青曼,駕自小客車至路口右轉,不慎與一位騎乘機車,名叫小波的年輕上班族相撞。騎士小波因傷勢嚴重,送醫不治。往生者小波的家屬全權委由律師出面處理,相當強調賠償金額;青曼的保險公司業務代理人,又只能賠償一半。因青曼憂心若答應此筆金額,將無多餘財力撫育幼小的女兒。以致調解多時,媽媽青曼與她的保險代理人、小波家屬的律師三方終無交集,最後只能循法律途徑處理。 

   而回顧15年來我的調解生涯,死亡案件並不多。大部分案件的兩造雙方經常在和解金額上爭論不休;至於死亡案件中的往生者家屬,則常因無法接受親人驟然離世,痛斥怒罵肇事者;肇事的一方,有時並非故意,是恰巧缺乏機會表達內心的歉意……最後多因兩造對賠償數目的想法差異太大而轉送法院審判。但,法官最終的判決,真的能滿足雙方的需求與期望嗎?

近幾年,法界倡導的「修復式司法」(柔性司法Restorative Justice),就是以「人際關係間的衝突觀點」取代以法律觀點解決爭議。並透過瞭解真相,讓受害者獲得真正的精神撫慰及權益賠償。我極為認同這觀點,更樂於促進推廣它。因為一般調解技巧,都會勸兩造雙方要有「同理心」、盡量站在對方立場考量。

擔任西屯區調解委員的日子將邁入第15年,我期許自己能在未來的調解實務中,累積更多經驗;在各項研習活動中,吸收更多的法務知識及學理;在調解進行中,能伺機勸導當事人「學習饒恕」取代「敵對」,讓人人能生活在一個和諧有愛的社會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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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1-01-27
  • 發布日期: 2021-01-2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 點閱次數: 1792